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情侶雙方共同買一間預售屋
合約上是兩個人的名字
現在房子快蓋好了 還沒對保交屋
現在想換成一個人的名字(女方)
這樣是可以的嗎?
要什麼手續費嗎?
還是可以不用換約,請建商過戶給女方即可?
出錢人最大.房屋權狀登記送給誰都可
權狀登記配偶兒女父母小三愛人...都可
法律稱(贈與登記).對方無償取得房屋
而你這個出錢人.永遠喪失房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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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狀登記女方1人?
請問這個愚蠢想法是誰教你的?
我很困惑也不懂.
購屋繳房貸20年.如此辛苦.
房屋登記女方獨有.房貸登記你獨擔.
如你們沒有結婚.房屋歸她.房貸歸你.
結婚後未來離婚.房屋歸她.房貸歸你.
別為了取得八成房貸...幹這檔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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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著
沒登記結婚.別登記共有或女方獨有
登記結婚成夫妻.也別登記房屋她獨有
夫妻之間.財產債權債務.只看(登記人).
夫妻離婚:依(登記人)各自所有各擔債務.
債權:房屋要登記自己或夫妻共有.
債務:房貸要登記借款人你.保人她.
https://reurl.cc/Va2X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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