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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

不一定,每一戶情況不一樣,有些有宜居有些沒有,附近幾個宜居案應該都是這樣(漢宇/鉅虹森美/精銳3)。

就算是有宜居陽台的戶別,也不是整個陽台都是宜居陽台,有”雨遮”的區域也算是一般陽台坪數,淨高度超過5公尺凸出的部分才是宜居景觀陽台,因為樓層高度通常都是3米多,所以幾乎都是樓層交錯設置,或是一層有一層沒有。
oaviv wrote:
不一定,每一戶情況不(恕刪)


想請問宜居陽台會納入權狀嗎?
因為最近看的一個案子,他們的宜居陽台是不計入權狀坪數,但要花錢購買使用權。
是每個案子都這樣嗎

謝謝
移居陽台是約定專用的公設,就跟露臺概念相同,不會列入權狀內,而維修維護是由社區經費支出
Hsinglan wrote:


想請問宜居陽台會...(恕刪)


目前的情況不會納入權狀,就像樓上說的是約定專用。但兩年後蓋好不知道,因為宜居法規還在修。

維護費用除了用戶自繳管理費之外,還有一筆宜居專用的補助回饋,市府網站查得到算法,但目前還沒有蓋好的建案所以也沒範例。
要符合宜居建築的要項有點複雜
不是只有景觀陽台一項而已
請參考法規臺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
景觀陽台因為有頂層高度5公尺規範,所以規劃上都是錯層(跳層)
以Hoki這案而言大約一半戶別有景觀陽台
在家享受降板的一院一樹大陽台
空間感的延伸與宜居建築的綠意防熱
自有其價值與特色
這種挑高的錯層陽台 會不會沒有隱私。

如果我在宜居陽台 種花 看書,我的上一層住戶向下看,看得一清二楚。
Joseph1991 wrote:
這種挑高的錯層陽台 (恕刪)
我看過年賀歲片,就是講這豪宅(露台)的故事
請問有3房屋主願意釋出的嗎?謝謝
請問有3房屋主願意釋出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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