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是什麼超級豪宅,但也不算是平價住宅了,
我覺得建商該有一定的guts,沒做好的改好就好,
但不是,建商房子賣了後,有問題能躲就躲,實在叫人失望…
大問題我就不提了,我就只抱怨小問題。
內容是這樣的,這建案之前的文宣就清楚有3F室外植栽,
交屋了,也的確有附植栽,滴灌設備也有,一切看似都沒問題,
但其實這只是問題的開始…
首先,3F緊臨植栽的窗戶分上下片,且下片是封閉式的,
能打開的也只有中間的窗,左右二邊也是封閉式的,
除非你手超級長,不然不可能伸出去整理,
就算能整理,也只能勉強整理到中間的部分,(植栽有整個面寬)
也沒有走道能走到外面去,就算真的能走出去,
立足之處也只有1個盆栽寬(無柵欄),還在3F高,誰敢出去,
也沒有掉掛設備可使用,這樣植栽該如何維護?
還有,有滴灌是方便,但卻沒有排水管線,
水就亂流且沿外牆滴到2F陽台和1F,
造成外牆、2F陽台、1F地面長青苔。
且因這些植栽屬外牆,所以也是公設的一部分,
公設都還沒點交,所以將其列入缺失,
管委會開了幾次會,也請建商與會,一開始建商還說會想辦法改善,
誰知道最後建商竟回覆請住戶自行決定是否將植栽移除!
而且沒有打算做任何改善,
房子賣出去好像就沒他們的事一樣,真是無言…
柴可夫大公雞 wrote:
流行過一陣子綠建築,...(恕刪)
大大您真的很幽默耶,查了一下安平青水硯也是大坪數別墅規畫得看起來不錯
不過台中主打有會館吧,主打不太一樣
一樣貴就是
安平府都、富立系列大樓也很有特色
綠建築最近大概又要捲土重來了
宜居建築辦法剛通過
大都不便宜就是
能打開的也只有中間的窗,左右二邊也是封閉式的,
這個要幫建商說句公道話,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編規定
第 45 條
五、建築物使用用途為 H-2、D-3、F-3 組者,外牆設置開啟式窗戶之"窗臺高度不得小於一‧一○公尺";十層以上不得小於一‧二○公尺。但 其鄰接露臺、陽臺、室外走廊、室外樓梯、室內天井,或設有符合本編第三十八條規定之欄杆、依本編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設置之緊急進口者,不在此限。
如果是國雄清水硯透天不會超過十層,窗戶開口最低不得小於1.1公尺
所以下面做封閉式的玻璃景觀窗戶,高於1.1公尺才能做開啟式窗戶
左右二邊封閉式其實應該設計成上下片就可以打開
不過這樣客人在賞屋時可能會覺得景觀被切割
感覺建商只顧慮景觀、植栽看起來美觀
後續管理維護的思考少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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