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新社區與台電的契約容量(電)會設定比較高(這要去台電變更)我們社區後來把匡起的部分調降現在公用電費是當初的一半(當過新社區的第一屆委員)給你個網址。說明的更仔細https://chou5030.pixnet.net/blog/post/253556771簡單小孩 wrote:我家這一期公共電費 ...(恕刪)
我住的社區是2年多左右的新成屋,總戶數100多戶、共用4部電梯,社區大廳白天室內溫度達28度會開冷氣,我家108年10月電費帳單中的分攤公共電費是1001.1元(計費期間:108.07.30至108.09.30)。我住的社區在之前第一次區權會時有很多住戶想要將原本社區規約(草約)中的分攤社區公共電費條文改成從社區管理費收入中去支出,後來因為時間因素而沒有討論並表決完(未成案),結果不知道為什麼物業公司竟然將第一次區權會(未成案)的社區規約(草約)分攤公共電費條文也寫到正式的社區規約裡面,導致第二次區權會在表決社區大公電費改成從社區管理費收入中去支出議題的時候贊同人數雖已超過前來開會人數的半數(總戶數2/3出席、出席數1/2以上同意),但不足法定社區規約修訂人數(總戶數2/3出席、出席數3/4以上同意)而被否決
可檢討大廳或其他公設各活動室空調的使用,各活動室可設使用的時間帶,使用完就得關閉,管理員要巡公設水電。各樓層公共空間走道應該不需要空調,畢竟不是住在飯店。再來就是社區公共燈光照明的部份,有些公共照明是不需要的,可以檢討關閉而且公共照明一定要使用LED燈,相對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