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家住在北屯路上,今年過年時附近有—棟老屋正打掉重蓋當新店面,最近再去發現原本只有三樓的老屋現在竟然蓋到六樓半了。查了—下土地使用分區,應該是住2的地,明顯建蔽及容積率都超過了,且誇張到連防火巷都增建滿。親戚無奈的說,明知危險,但聽說新的屋主實力雄厚,上、下都打點好了才敢這樣蓋!以前阿龍的年代,聽過有人因新增工廠違建被即報即拆而破產跑路的例子。請問現在燕子市長也是這樣辦違建嗎?該如何檢舉會最立即有效呢?
全台灣一大堆違建,拆除大隊疲於奔命,蓋的速度遠大於拆的速度,說排拆也是等到天荒地老,等於就是不用拆了!明明可以用罰款解決的問題(按日連續罰到自行拆掉為止),立委諸公就是不做,越是知法的人越會玩法,這就是台灣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