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屋

今天要做第一次簽約了,有爬文看了幾篇買屋的文章,覺得真的滿不容易還滿複雜的,

屋主之前有要求說因為他們新房子還在修繕

和裝潢,所以要求我們房子賣給我和太太之後,

要求回租給他們,太太因為很喜歡這間房子

所以就答應他們的要求,而屋主說他們會在

7/31前搬走,我想請問的是看幾篇買房文章

按照流程跑是30天到45天,整個跑完大概是

五月底前,所以大概會租他們兩個月的時間,

所以我是在7月31號那天在做驗屋嗎?還是尾款一樣7月31號在給順便驗屋?

麻煩請有經驗的大大為我解答。
2019-04-18 15:44 發佈
買賣契約書上面都會寫好流程時間點,簽約、用印、完稅、交屋,交屋日期過後即是起租日,若超過原預定交屋日期未交屋,無法辦理交屋那方付違約金,以日計算,透過正常代書辦理基本上這些都會寫進合約書。
驗屋、點交就是最後一關卡了,代書都會如實照表操課,假如你5/31交屋,
那6/1~8/1這兩個月就是走租賃,這時候的驗屋到什麼程度就看你租賃契約內容而定...
換作是我..這樣是有點麻煩...
k750iii wrote:
驗屋、點交就是最後一...(恕刪)

想在請問我可以把驗屋點交設在7月31號嗎?

其實我也覺得麻煩,想趕快結束搬進去住了…
beyondpiano wrote:
想在請問我可以把驗屋點交設在7月31號嗎?...(恕刪)


交屋後,代書就會跑銀行撥款給賣家的動作,你要把交屋日改7/31應該是可以...只是等於讓賣家"免費"多住兩個月而已
還是你要 原屋主還持有房屋所有權時簽約當房客?!

不管怎樣,我不建議讓賣家繼續住(租賃)兩個月,也不建議延後交屋

我當初簽約時也是還有房客住理面,原屋主也是不斷洗腦我們可以多賺20幾萬(延後10個月),我斷然拒絕!

買屋不就是要自住嗎? 又不是要投資,賣家會跟你洗腦,延後交屋你還可以"多賺"幾個月租金,
只怕夜長夢多,你怎知道這兩個月屋況、世界會不會變化?
版大好
先恭喜買房囉

我個人覺得如果可以讓人方便一下的話
其實等你過戶到好也差不多剩1-2個月了
保留部分尾款約10-15萬
另外跟原屋主簽個租約
雙方都有保障
這樣也不傷和氣

個人實務經驗
提供您參考
如果要自住

把驗屋和交屋移到7月底就好,不用同一天,過戶、稅務那些先跑

這樣就會權狀名字已掛在你身上

而銀行未撥款,利息也沒有產生

這樣原屋主應該就會比較容易想提早搬走

唯一就是合約要寫清楚交屋時的狀態(要完全淨空? 有送部分家電?)

有要租人就過交屋前租屋合約先簽好
民主外送:接受假民主、特色管理、利益輾人民。
他們搬走
你還要裝潢,整理吧!
還要看日子入厝
七月不是鬼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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