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做第一次簽約了,有爬文看了幾篇買屋的文章,覺得真的滿不容易還滿複雜的,
屋主之前有要求說因為他們新房子還在修繕
和裝潢,所以要求我們房子賣給我和太太之後,
要求回租給他們,太太因為很喜歡這間房子
所以就答應他們的要求,而屋主說他們會在
7/31前搬走,我想請問的是看幾篇買房文章
按照流程跑是30天到45天,整個跑完大概是
五月底前,所以大概會租他們兩個月的時間,
所以我是在7月31號那天在做驗屋嗎?還是尾款一樣7月31號在給順便驗屋?
麻煩請有經驗的大大為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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