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我買房子(近400萬),有透過仲介房仲有查到屋主有欠債,房子貸到三胎我們每一筆款項都是給仲介(以前還沒有履約保證的制度)先去還債交易完成後房仲告訴我,屋主只拿到五萬元可是後來才得知,不只貸到三胎,還有其他抵押甚至地下錢莊借款和他們交涉,他們說我們是假交易,而我是人頭而已接下來的一年多偶有黑衣人來我家站崗,貼欠債催款的通知還有一些訴訟信.......最後法院還來我家大門貼封條他們說要我提供交易證明還好有透過仲介(也好險是有品牌的公司)將所有資料影印給他們之後就沒再來亂過搞了快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