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前陣子去看了佳x潭子的新成屋發現有個問題今年完工的房子一定是用新法規吧就是要有兩條逃生梯但是這個佳x的新成屋只有一條而且公設比也是30幾叭我問仲介這個問題他跟我說他們在舊法規時就蓋了所以才研用舊法規我一查,新法規不是在2005年就用了嗎可以一棟房子蓋十年喔?事實是怎樣呢?
依建築法第54條規定,核發建造執照後,六個月內要申報開工,可以展延一次,以三個月為限,所以簡單加法6+3=9 個月後才開工2005年的法規怎樣也沒辦法蓋十年才完工吧補充申報開工後,未依建築期限完工者,可展期一年,再未完工者,建築執照亦形同失效。(建築法第53條)
不說破,總之是大樓因為該公司還有預售屋在賣我怕說了就會出來護航相信將來的模式就是內定假住戶會當選管委會主委然後給其他委員略施小惠快速點交之後拍拍屁股走人反正投資客不在意自住客忙裝潢等萬一發生火警,建商也可說這是管委會全體同意來避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