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新聞報導,
龍龍市長說應該要取消被徵收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這樣可以增加財政收入。
我認為被徵收的土地是政府以強制的手段剝奪人民的財產權,
已經很可憐了,
結果市長說因為被徵收土地已經改以市價徵收,
所以要交土地增值稅,
增加政府稅收。
這跟過去的工程受益費一樣吧!
土地被徵收開闢馬路了,
剩餘一些土地,
政府還說因為有馬路所以土地價值增加,
請你交受益費一樣誇張,
試問有誰會願意因為不用繳土地增值稅而歡迎政府徵收的。
實在很難認同市長的想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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