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我第一次發言,如有違反板規請多指教
今天來是想要請教一個問題,小弟我住台中太平,房子
是電梯大樓,我有個疑惑是.....平常都已經有按時繳交管理費了
但每兩個月還需要另外繳交公共電費(指電梯費用)我想請問這樣合理嗎??
因為住過那麼多大樓,第一次聽到還要負擔管委會負擔不來的電費,而兩個月收一次的電費金額還可以超越自家用電費用,一般大樓一棟也都兩個電梯在運作,我就不信這棟大樓會應付不過來,收的管理費也不比其他大樓便宜,而且不想繳費也不行喔,他是由台電直接寄帳單到各戶人家
重點大樓1樓還有兩間銀行銀行 3樓英格蘭補習班 還有出租給旁邊的中醫當復健館
怎麼想電梯用量最大的一定是他們阿為什麼還要分擔到住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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