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旁有一塊空地,這空地上長著一棵樹已影響到我們住家的環境衛生,因為樹枝都已攀岩到我們的房子牆壁和鐵皮上,請問台中市私有土地上的樹是由哪個機關所管轄的呢?
ps:因為此空地上已被周遭鄰居種菜的種菜,可以說除了那棵樹會影響到我們家之外其他倒是還好,請問這該如何處理才好呢?
功夫熊貓 wrote:
住家旁有一塊空地,這...(恕刪)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
第四條 公、私有土地或道路之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應就其土地或
道路負清潔維護之責,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土地未妥善管理,致雜草長度超過五十公分。
二、土地任意堆置物品,孳生病媒蚊孶生源。
三、道路堆積垃圾或其他廢棄物。
四、四公尺以內之公共巷、弄路面及水溝,相對戶或相鄰戶未
妥善清除廢棄物。
五、道路之安全島、綠地、公園及其他公共場所,管理機構未
妥善清除廢棄物。
六、其他有礙環境衛生。
前項規定適用區域如下:
一、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
二、本市都市計畫區域外之工業區。
三、本市非都市計畫區之省道兩側二十公尺範圍內。
第八條 違反第三條至第六條規定者,環保局應通知使用人、管理人或
所有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
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環保局只管雜草長度超過五十公分,私有土地的樹就沒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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