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提供的付款方式有二:
第一種是按照工程期付(開工款+12期)~
第二種是按月付(開工款+20期)~
如果九月底簽約~選第二種的則是要於十月底開始付月付款~
但是都還沒開工~就開始付月付款~
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因為原本的繳款方式是第一種
(應該是按"工程進度",而不是按工程期或工期,因為預定工期的時間到,不代表您該單項工程完成,該單項工程有可能DELAY)
像我的就是按進度繳
有時候一次收到兩期
或一個月收到兩次
真的是...OOXX
我上個月可能生活過的還不錯
我這個月因為一次收到兩期,生活就過的比較艱苦.....Orz
會有第二種
是因為要讓客戶較為輕鬆繳款
把資金均勻分散
就是定期定額概念
這也不錯
只是會產生一個問題是
若工程延宕
款項支付的方式為何?
例如整體工程施工進度延宕了4個月
那我從第一個月開始繳
不就是提早四個月把工程款繳完
但...工程款應該是交屋前,才需要把款項整個款項繳清才對
另您應該要在乎的是
履約保證的方式為何
工程款是否是存入履約保證的帳戶內
是否已取得開工的許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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