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前反悔 訂金可以拿回來嗎?

看來大多的網友都不看好高鐵特區
讓我簽約有點疑慮
今天蘋果日報有一篇
再未簽約前 若後悔是否可以拿回訂金
有無有經驗的分享



購屋簽約反悔 自備款拿不回

掌握合約審閱期 小定可全數退還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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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興建期長,容易受景氣變化、房市起伏而影響房價,若買在高點,景氣反轉時容易讓人興起退約的念頭,已完成簽約者自備款將全數被沒收。資料照片
【楊茲珺╱台北報導】今年3~5月台灣房價達到高峰,之後表現疲軟,近半年購買預售屋的民眾,有些人正面臨買在高點、猶豫是否該認賠殺出的窘境。專家表示,購屋人在簽約前繳付的定金,都可以全數請求返還,一旦正式簽約後反悔,就拿不回10~15%的自備款,損失不小,因此簽約前務必審慎衡量房產價格及個人財務狀況,若要避免損失擴大,可考慮交由仲介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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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糾紛

中北部房市多屬預售市場,建設公司在開工前多會搭建銷售中心與樣品屋,一般客戶初次進入銷售中心,往往會被美輪美奐的樣品屋吸引,動起購屋念頭。


委託仲介轉售

但代銷業者徐登山表示,初次看屋絕對不要立刻決定購買,但可付3萬元以下的定金,請建商把自己喜好的戶別與樓層保留下來,這筆定金就是俗稱的「小定」,在業界共識中,「小定」是可以全數退回的。
永慶房屋代銷部協理王財旺表示,因為沒有正式簽約,「小定」屬於「預約金」的性質,若是消費者反悔不想買屋,可要求業者退回。徐登山表示,付了「小定」之後,消費者應該多方打聽建案周邊的合理行情,作為與銷售業者議價的籌碼,等到價格確定後、並經過5~7天的合約審閱期,就可以進行簽約。
簽約時就必須支付較高額的簽約金,依各銷售案場狀況不同,約為總價的10~15%。但如果簽約後反悔,想退簽約金就麻煩多了,因為原則上,合約內多有「議定價格不得再議」、「若解約須付違約金」等但書,而違約金一般為總價的15%,等於當初付出的自備款,完全要不回來。
近半年則有不少購屋民眾,可能因為股市套牢、收入短缺等因素,繳款困難,加上擔心房屋資產下跌而考慮退掉房屋,但王財旺認為:「1成的自備款起碼也是數十萬元,金額不小,自住型客戶最好不要輕易斷頭退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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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長線等增值

王財旺表示,如果還有繳款能力,就繼續持有房產,將眼光放長遠一點,好地段的房地產,持有個10年、20年以上,多少都會增值。
但如果已付不出後續款項,則可考慮委託仲介,將房子釋出到2手市場買賣,至少拿回一些現金。但王財旺提醒,最近因房市疲軟,所以屋主必須要有「多少降一點才會快點成交」的心理準備,此外,也必須把房屋仲介的5%服務費算入成本,因此屋主必須好好精算,避免因一時心急而賠得更多。
2012-12-17 21: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訂金
我曾下定10萬後家人不喜歡..就馬上去谈退..前後3天全額刷退..你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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