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櫻花*~村上森~*的住戶簽到嘍!!*~★★

跟各位村上森的住戶提醒一下
記得加入FB社團一起討論喔

村上森臉書FB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60828224057949/
--------------------------------------------------------------



應該是第一個站上的朋友下訂的吧!

看了一個半月的房子
也陸陸續續比較了新光附近的幾個建案
銷售的第一天就帶老婆去看
當然看了十幾個建案,真的沒有百分百完美的

而村上森的地點個人認為是附近較佳(主觀認定啦)
在建材與設備各方面也用的不錯

再加上價格滿意的情況下就下訂了
我是買中樓層

希望能有更多未來的好處逼出現喔!

ps 看屋這段期間也陸陸續續pm一些大大訊息,真的感謝你們的建議


2012-09-15 22: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櫻花 住戶
突然想起之前有大大問的
村上森建案一樣都不能客變,不能換約

恭喜您了喔...(純推)

灑花瓣~開香檳~轉圈圈~放鞭炮~普天同慶~
我是A5新住戶 請多多指教囉
也是看很久的房了,終於找到心中滿意的了
tn大何時要去簽約呢?

第一次買房不曉得要注意啥耶
大概禮拜五下午去,我也沒經驗說
111111111111
簽約金您是要用匯款還是現金呢
想直接用匯款的方便說

paya1011 wrote:
應該是第一個站上的朋...(恕刪)
一般看銷售公司收款方式而定,有以下的方式:

1.現金支付。
2.指定帳戶匯款。
3.開銀行的現金票支付。

以上方式,給您參考,不過還是可以詢問業代,支付的方式,大多都會讓購買者有以上的選擇。
cash大
請教您一下

假設簽完約 簽約金也付了
是不是還有七日的審閱期呢
如果審閱期間無法解決的問題
那還可以退訂嗎
A:
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第1項明文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若簽署契約時違反契約審閱權規定,消費者可主張合約無效。

B:但是通常需要提供資料佐證賣方無法履行契約內容,或是針對契約內容無法有共識,才可以主張無效,不可以片面口頭說明不想要簽約。

A:
目前規定透過仲介買賣的「委託銷售契約書」與「購屋要約委託書」契約審閱期至少3天;而直接與建商購買的預售屋或新成屋的買賣契約,契約審閱期至少5天。

B:規定是至少3天,記得簽約前必須帶合約回去審查,不可以片面簽署如「簽下本合約前,已將契約攜回審閱」等項,如果在「簽下本合約前,已將契約攜回審閱」項目簽名,事後若消費者想行使契約審閱權,便容易引發爭議。

契約審閱期報你知
◎何謂契約審閱期:企業經營業者應提供消費者合理契約審閱期間,違反契約審閱期規定,消費者可主張該契約無效
◎法規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第1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適用範圍: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簽署之定型化契約
◎不動產契約審閱期規定期間:
˙成屋或預售屋買賣契約書:至少5天
˙租售及購屋要約委託書:至少3天
-------------------------------------分隔線-----------------------------

小弟建議您在審約前(正式拿到合約前),先蒐集有關合約需要注意的事項,瞭解一下,因為沒有下訂,通常不會讓你把合約帶回去看的,不過在現場看應該可以。

以上如果有缺失的,請各位版友指教...謝謝
  • 2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