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弟在看預售屋,在新十期有看到喜歡的房子,但家中長輩有提到有些不良業務有可能在把房子賣給妳後,又賣給另一個人,導致交屋時有糾紛產生~小弟想請教大家如果要簽約的話,有什麼地方需要注意的,或者有哪些需要業務一定要提供的?當然,如果有版上有人在買預售屋時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歡迎能一起分享但請勿筆戰,感謝大家~
mother5408 wrote:最近小弟在看預售屋,...(恕刪) 要有金融機構履約保證(錢要入銀行專戶才有保證,入建商是沒有保證),要有銀行公文及專戶参考資料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華民國90年9月3日內政部台(90)內中地字第9083626號公告)七之一 履約保證機制本預售屋應辦理履約保證,履約保證依下列方式擇一處理:□內政部同意之履約保證方式:不動產開發信託由建商或起造人將建案土地及興建資金信託予某金融機構或經政府許可之信託業者執行履約管理。興建資金應依工程進度專款專用。又簽定預售屋買賣契約時,賣方應提供上開信託之證明文件或影本予買方。
不願意付履保.....應該不太可能履保才萬分之六1000萬才要6000.....雙方一人一半才三千為了3000....事情不單純!!哈~~~hiei00123 wrote:履保要另外付費有的建...(恕刪)
履約保證這是去年政府開始實施的政策(好像是五月份開始)只有預售屋有這項...須規範在契約裡頭而履約保證的內容簡單說就是保證把房屋蓋好交給你不保證其他項目因此買屋可能還要看一下該建案土地的地界線到哪邊土地的持份是否全為建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