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去年買了透天預售屋開始到現在,建商的施工品質大打折扣,一般而言頂樓到水塔的地方都會有不鏽鋼的固定梯,但建商沒做梯子只發了A字梯(鋁梯)了事,理由是怕小孩子爬固定梯危險,還有就是以目前新的透天都沒有在做固定梯的理由,因為之前買賣契約上也沒註明是否有作固定梯,也沒寫發A字梯,但從預定完工交屋日已經拖了將近半年,一路看來工地工班的施工品質不佳,甚至上一個颱風來台中連續下了好幾天大雨,神明廳天花有滲水,我們家算還好,有一區連一樓都淹水淹的客廳都是,也有住戶1.2.3樓水是用滴的,建商目前處理的態度就是跟我們慢慢耗,有滲水的部分不打算重新打掉施作,也不用打針的方式補救,只在表面上止水劑,誇張的是當初都還沒完成到我們可以開始驗屋,就已經由他們的代書先行完成過戶,從7月份房貸款就已經撥給建設公司,也就是說我們已經開始計算房貸利息了,利息的事還算小,但房子還新的就滲水,後續也看不見積極處理的態度,連頂樓的字梯也發放了,很占空間,也不能放在外面,因為鋁梯還是會生鏽,到時要爬上去還真的是很危險,只能說第一次買房子,就碰上這種問題,錢都是辛辛苦苦工作賺來的,後續還真不知如何去要求建商。
倒是因為滲水我跟工班主任對話過...那種消極的態度、一附滲水是正常又合理的感覺...真他OOXX
後來我也打電話去給建商(因為我已經裝潢了,有些許影響到施作進度跟板材潮濕)建商就說啦...
合約中載名所有已經施作的裝潢就是釘在牆壁上的那種還有監工請假的那種損失我們是不賠償的.
你知道..建商這種職業跟政府都喬好好的,而且一般民眾根本碰不到.
老實說要告贏很難也很辛苦,建議你資料準備齊全~
每次監工拍照錄影,重要的是對話要錄音..雙方知情才於法有據.
甚或聯合住戶找SGS驗屋然後到消保官那邊進行諮詢與協商.
要是理所當然破裂了再進入訴訟,當然要是中間有很多次協商破裂也可以直接提告
只是有經過消保官等於是有第三方公權力介入協調過,跟直接提告意思上是不太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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