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留下了一筆土地在10期 (在崇聖汽車對面的香蕉園)
因為佃農要求分公告地價三分之一 (約幾千萬),依照我們以前開會 是每個人都要蓋章
所以章一直蓋不出來 現在改成法人後 只要三分之一就可以了
現在主委要求我們蓋章(要賣地及跟建商合作) 還說每個人會發兩千元車馬費
(其實我是懷疑她們還有私下的暗盤)
因為現在一年地價稅九十幾萬(有人知道 這個市值大概多少嗎?)
公錢早就用光了, 現在都是私下跟宗親借錢(年利率大概七八趴,其實也是這些有權力的人借出)
現在委員大概只有200人(都只有男人及後來都不敢新增了)
所以只要六十幾個人蓋章 就過了(我們家有三票)
大家覺得我該為了區區兩千元(六千元) 去幫她們弄印鑑證明嘛?
會不會被主委賣了 還不知道
                                    
             從 APP 打開
從 APP 打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