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請教一下版上先進,
我現在這棟透天厝和隔壁叔叔的房子,
在父親當年蓋房子的時候,
同意借出一小部分土地給叔叔蓋房子用(有簽同意書),
但在我父親過世前一直沒有將地目分割清楚,
導致這間房子有產權不清的問題,
父親去世後我想要將借給叔叔使用的土地面積另外分割,
處理我房子產權不清的困擾,
代書卻告訴我可能要我叔叔蓋章同意,
聯絡我叔叔後他竟然要我將土地送給他才願意蓋章,
我實在無法接受這種無理的要求,
我要分割出借他用的土地(不是收回),
竟然需要他的同意?
請問有沒有其他的方式不用我叔叔蓋章,
就可以將土地完成分割的方法?
謝謝!
ivan
ivan_liao0922 wrote:
我今年才碰過跟你類似...(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
我們的情形不同,
我只是想分割自己的土地啊!
roxi wrote:
沒分割的話是你叔叔的房子產權不清
對你又無害
...(恕刪)
產權不清我也是有影響喔,
我之前去銀行辦貸款,
因為這個問題額度一直做不出來,
想賣房子也有困難.
roxi wrote:
想先釐清你叔叔的房子是整棟蓋在你的地
還是一部分在你的地?
...(恕刪)
叔叔與我的房子相鄰,
中間有1尺寬約2坪地是我的地.
roxi wrote:
你叔叔的房子借用你的地的部分
可能沒有辦理保存登記
改天他打掉
你就可以主張他地就要還你
你若分割下去
有可能連地都要不回來
...(恕刪)
大大內行的喔!
叔叔的確沒有保登,
我比較不能理解的是,
為什麼分割下去,
可能連地都要不回來?
ivan
朝和排氣管店~專做出氣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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