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快要交屋了,只等複驗。建商說交屋時5%的保留款就會撥給他們,我就說,可是公設還沒驗收點交,他的說法是,他們公司的案子都是如此,到時管委會成立後再點交,有問題一定會處理。雖然是有口碑的建商,可是我覺得這樣對買方也太沒保障了吧?我可以拒絕先給那5%嗎?不然設個保留款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