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十三-自辦重劃爭主導/4.84坪土地 找333人頭持分

〔記者林良哲、唐在馨/台中報導〕前台中市府地政局測量課長湯明厚,退休後與友人組成「新都土地開發公司」,98年在北屯區青田段買下一塊16平方公尺(約4.84坪)土地,找了333個「人頭」持分該土地,想以人海戰術取得北屯區的自辦重劃「單元十三」的主導權,檢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指出,「單元十三」重劃會已報請市府備查在案,若組成過程有違法情事,判決確定後,市府將視情況辦理撤銷;地政局表示,湯明厚退休多年後才投入台中市重劃工程,市府無權干涉,「單元十三」確已由新都土地開發公司取得,正進行細部計畫,負責人被起訴,不會影響相關作業。

台中市近年來大量開發土地,不但由市府主導土地重劃案,民間開發公司也投注大筆資金及人力進行自辦重劃。依規定,自辦重劃案必須先組成重劃會,以地主投票方式選出委員,再開會討論重劃進度及方式,取得土地面積過半及持有人過半同意才能進行重劃。

北屯區自辦重劃「單元十三」由「新都土地開發公司」進行,63歲公司負責人湯明厚曾擔任台中市府測量課長,為主導此自辦重劃案,在北屯區青田段買下4.84坪土地,並找了333位「人頭」持分該土地。

當地廖姓市民不滿湯某作法,向台中地檢署告發。檢方偵辦時,湯雖坦承是以「人頭」登記,但辯稱是為了通過法定人數,符合法律規定,並未違法。

檢方認為,該塊土地以「買賣」名義向地政機關登記在案,而333名所有權人只是「借人頭」給湯使用,並未有實際買賣;湯的行為已讓公務員將不實事項登記於土地登記簿,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檢方偵辦後起訴。

地政人士指出,很多地主都會有「持份人增多」情況,就是讓自己土地持份人變多,土地所有人要讓多少人共同持份屬合法移轉,檢方認定「灌水」,地政單位無法可管,無法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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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湯先生,本來在是政府工作退休,後來去十四單元 主導開發(本身也是地主)當然也賺翻了

那裡的綠園道 及生態公園都是十四單元規劃的,不過如果真的他被抓去關,

建設公司還是一樣會找另外一個人掛名進行.

剛問過了,說並不會影響重劃進度(當然 天曉得),預計十一月份寄發土地補償通知,明年開始動工

萬一真的解散,說不定我媽反而高興,他一直擔心沒有房租可以收了,連老農津貼過幾年可能也沒有了


2011-09-30 13:47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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