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些網站,購屋樂 房屋媽媽 591 等等售屋平台,常常會刊登一些房子出售,打電話問都說已經售出了,結果網站問答回說只收訂金而已,想請問, 斡旋金轉訂金,基本上應該視同成交了沒錯吧(反悔機會有,但不大)?收訂後,是否網站應該標示該屋已成交,以免買家又浪費電話跟時間去看該筆資料,請提供看法?謝謝.
屋主自售心態是沒有簽約過戶前,都是還有可能變動的.至於仲介,要付費的當然不願意拿下另開賣場;不付費的,也多半都是掛著等人去問,然後再去找屋主說有買主或是介紹其他房屋...等.下次如果看到這個,就按檢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