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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白痴一問...陽台不是自己的嗎?為什麼外推會犯法?

逛台北市的討論群組看到這一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1592571&last=20140485

上面有人說"很多建案一定有二次施工的
所以只要敢去檢舉一定可以報拆
"
可是陽台的部份不是屬於住戶的嗎?為什麼建商不一開始就外推,要做二次施工把它外推,變成犯法的違建呢?還有,陽台的部份是住戶自己的,為什麼外推會犯法?
還是說陽台本來就不可以外推?
如果陽台不可以外推,那設計時不會不要做陽台,直接把陽台的範圍設計成室內不就好了嗎?

因為我本身對建築一無所知,所以看到這裡有很多疑問,才會想請懂的大大幫我解惑,

謝謝!
2010-06-10 12: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陽台
應該是建築法規規定要有陽台........至於為什麼一定要有陽台....我覺得是不是跟消防有關呢???陽台是火災時可以求救的空間...........
sc945 wrote:
可是陽台的部份不是屬於住戶的嗎?為什麼建商不一開始就外推,要做二次施工把它外推,變成犯法的違建呢?還有,陽台的部份是住戶自己的,為什麼外推會犯法?
還是說陽台本來就不可以外推?
如果陽台不可以外推,那設計時不會不要做陽台,直接把陽台的範圍設計成室內不就好了嗎?
有興趣的話,可參閱建築相關法規,您的疑惑裡面都有說明.....
因為法令規定不能外推呀~ 所以外推就違法嘛!
法令對於室內空間有一定的面積限制,所以不能把陽台直接設計成室內,用意在規範容積率....
若沒有規範,那大家就盡量蓋,把土地塞滿滿,蓋的越高越好,使用空間大,建商賺更多,豈不皆大歡喜? 但事實上可以這樣嗎? 若不加以規範您想會有甚麼樣的後果呢?
sc945 wrote:
為什麼建商不一開始就外推,要做二次施工把它外推(恕刪)



可以猜想的是 成本考量

陽台的鋼筋水泥 跟一般外牆建置使用的鋼筋水泥量(一開始就外推) 有沒有差別

陽台的 單價/坪 跟 室內主建物 的 單價/坪 是可以想一想
虛心求教,奮發上進,努力不懈,懇請指教!
sc945 wrote:
逛台北市的討論群組看...(恕刪)


以前不吭聲 不代表現在可以...

反正現在沒陽台就是不行 (在嘉義看過一個建案前後都有陽台才讚)

既然叫做違法 當然有一個法規在那邊

至於樓上你說那個 也是不通 如果他可以一次外推 幹嘛做兩次 房子如果能一次施工 幹嘛二次施工給自己找麻煩

會去買陽台跟屋內一樣價格 那叫做 潘阿..

不爽被賺 可以去買早期的公寓 公設少的可憐 大家違建又蓋到滿(買五樓還可以自己蓋六樓了)
居住環境沒比較好...
法律規定 可以違法看看 沒被拆是你好運 不是可以

現在法規越來越綠化節能 大家一定會越花越多錢再買綠化上面...
如果有人喜歡住鳥籠 那我真的沒話說(會有人不喜歡家裡外面有花園?)
因為陽台是不算容積率的
如果你外推後增加了居室空間那就應該要計算
通常建商在請照時會抓得剛剛好
所以如果你外推了......可能就超過法定的容積率
這樣你說違不違法?
我們家原裝就5個陽台
(4個是落地窗)

為什麼建商要弄那麼多陽台阿 陽台坪數是可以放在室內坪數裡面計價的嗎?
mpig1927 wrote:
因為陽台是不算容積率...(恕刪)

正解

昨天逛仲介網站正好看到一個台北市有趣的案子,格局圖如下:

這一間室內坪數才26坪,算是小坪數的建案,建商卻搞了3個排在一起的陽台,總共5.71坪。
請問需要這麼多陽台嗎?還排在同一邊連續3個,why?

正是因為陽台不算容積,但是又可以登記在權狀裡面來灌坪數,所以居心不良的建商就會這樣來搞。
這個問題因為牽扯的層面太廣了,我把他拆成幾個部份來談:

第一、為什麼要有陽台:需要有陽台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保障居住者的生活品質」,試想,一個沒有前陽台可以曬太陽,沒有後陽台可以曬衣服的房子,,甚至可能連開的窗戶都很小,這樣的房子跟監獄有什麼兩樣,因此在一定比例的室內就會要求要有一定比例的陽台,就是為了維持住宅者的生活品質。
可能會有些人說「可是我沒關係,就是喜歡封閉式的空間」,但是別忘了,一間房子的使用在正常的狀態下是可以使用超過50年以上,在這之中你有可能會搬家、房子可能會換另一個住的人,萬一下一個居住者不喜歡這樣的空間,又得拆拆打打的,那就會又另一個影響。
因為陽台同時擔付了緩衝空間與緊急避難的機能,而且因為陽台在設計建造初期並不作為主要的生活空間,所以在結構的設計上就不會以承載主要重量的方向去設計,也就是說陽台事實上並不能放過重的東西。
如果把陽台任意外推的人並不懂建築結構的設計,在施工的時候不小心破壞了主要的結構支撐,就會造成損壞,這也是為什麼前前會看過因為外推陽台而造成自己或樓下住家漏水的事情發生,所以為了避免不了解這些問題的人任意外推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才會這樣規定。附帶說明,為什麼不能裝防盜鐵窗的原因也是類似,除了會影響整體大樓的美觀之外,也會讓住戶在危急之時(如火災、地震破壞)影響救災的行動與時間。

第二、為什麼外推會違法:如以上的觀點,為了避免因為個人私利造成房子的損壞,以及公平正義原則(同樣的付出狀況下,正確合法使用的人反而比違法使用的人吃虧,而且還要去分擔其他違法使用人的風險)之下,就必須要以法徑來清楚規定要求使用的情形,以免造成違害與公平性。

第三、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外推:綜合以上原因,因此建商在做前期的住宅設計時就必須楚的規劃標示室內外的區域、以確保上述的各項問題不會發生,而為了避免建商隨意的將室外空間變成室內賣給客戶造成欺騙的行為,所以在竣工查驗時會明確的查驗是否有外推或是準備外推的情事,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與安全,同時因為室外空間使用行為與結構方式都與室內不一樣,這也是為什麼台北市會開始推動室內、室外售價不得相同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要避免建商在使用不高的公共設施與空間上灌水,讓買屋者多付許多費用,反而圖利了建商,不過這個方案也只是換湯不換藥而己,反正讓建商有更多的理由和漏洞來賺更多的錢,這其中的眉角太多了,無法一時說完。

基本上造成陽台必須明確存在的理由就大概是這些了。
takeiakashi wrote:
為什麼建商要弄那麼多陽台阿 陽台坪數是可以放在室內坪數裡面計價的嗎?

ejan1969 wrote:
正是因為陽台不算容積,但是又可以登記在權狀裡面來灌坪數,所以居心不良的建商就會這樣來搞。


依照建築法規,一個樓層中的陽台面積不超過10%,不計入容積率

而陽台面積加上梯廳面積(小公),不超過15%,不計入容積率

換言之,在容積率的限制下,建商可以額外多賣10%給住戶

然後在鼓吹說可以二次施工外推當做室內使用,消費者以為是賺到了

但卻不知,根本是被建商狠狠賺了一筆,而且還背上違法的風險

ejan1969 wrote:
這一間室內坪數才26坪,算是小坪數的建案,建商卻搞了3個排在一起的陽台,總共5.71坪。


5.71坪/26坪=21%

這有可能是一層很多戶,建商把陽台都灌在這間了,很離譜

而且這間的雨遮也太多了吧

買小坪數的房子要注意陽台面積,超過10%就表示你被建商剝了兩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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