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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距僅2米 億元豪宅退定金

由此報導可知,買屋過程最好還是將所有人證物證資料都收齊全,以利後續若有糾紛,自己方能主張權利~



引用自蘋果日報今日的報導...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47954/IssueID/20100529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市投資公司老闆李宗德花近1億元購買「聯聚方庭大廈」豪宅,發現豪宅與鄰宅棟距僅2公尺,不是建商口頭保證的6公尺,打官司要求解除購屋契約退定金。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認定,豪宅棟距不足沒有隱私,失去豪宅的價值,且建商違反口頭約定內容,昨判決解除契約,建商要退1700萬元定金給李。

李宗德和聯聚建設公司昨都拒絕採訪,無法得知其回應。聯聚建設2008年在中市第七期重劃區推出「聯聚方庭大廈」豪宅,每戶110坪到440坪,每坪38萬元至50萬元。信宜投資公司老闆李宗德以9000餘萬元買附有大露台的4樓兩戶豪宅共220坪,付定金1700萬元,預計2011年交屋。
李向法院提告指出,因為他太太希望有大露台可以種花草,其他樓層有露台的房屋已賣完,只剩朝南4樓有大露台,但因鄰棟「水舞饌餐廳」有5樓高,他擔心4樓隱密性不足、視野被擋到,但聯聚公司副總經理王于娟等人口頭保證,1至3樓是公設且挑高,4樓女兒牆的高度絕對高於鄰棟5樓,且棟距相隔6公尺,他才簽約買2戶。
曾口頭保證有6米

女兒牆到鄰屋牆壁只有2.328公尺,4樓景觀直接面壁,鄰房往下看就把露台、客廳全看光,毫無隱私,豪宅價值全失,才提出告訴。王于娟等人向法院否認口頭保證的事,並辯稱棟距6公尺是指從豪宅客廳落地窗起算到鄰棟牆壁,契約也未註明棟距和高度。
法院傳訊陪李簽購屋契約的三名友人作證,認為王女等人曾口頭保證棟距及樓高,口頭保證的效力等同書面契約,據此認定建商違約;其次,景觀和隱私是豪宅的重要價值之一,沒有隱私即失去豪宅價值,昨判決李男可以解除契約。
2010-05-29 11:16 發佈
聯聚建設勒.......
豪宅勒..........
好貴的勒..............
...............
棟距竟然才兩公尺............

彭天石 wrote:
由此報導可知,買屋過...口頭保證的效力等同書面契約...(恕刪)


這個判決很好~
所以以後買房子可以多找幾個朋友作旁證或錄音~

這樣才不會隨便被某些少數不良建商代銷仲介等 欺負~ 買屋更有保障~
是有點誇張,聯聚的知名度這麼高,
竟也是為了銷售而扯出六公尺這種謊言,
所以我也要來投聯聚 -1



真是大開眼界了

沒想到這麼知名的豪宅建商也會這樣

看來不是有錢就能買到好房子

大家都該睜大眼睛呀
標榜全台中最貴的建設公司竟為了自身利益犧牲客戶權益
沒有留設頂級豪宅應有的鄰棟間距
實在不應該
跟一般的低價住宅有何不同
只是皮拉的漂亮一點........
alanyeh wrote:
標榜全台中最貴的建設...(恕刪)

怪不得我姊朋友在裡面工作 都說 科科而已 ...我原本還不相信了..原來內部員工早就知道了XD


看過很多聯X的作品
他們的品質真的沒話講
看過他們家作品真的看別人家的
真的很沒勁
雖然這次的事件
真的給人很不好的感受
不過聯聚的產品
還是很有競爭的
老實說在北七期高樓大廈林立的狀況下
看起來是豪宅
但住起來卻不太像的案例實在不少
第一次發現MP3也可以這麼好聽: IRIVER IFP-999 + ATH-EC7
chiupc wrote:
老實說在北七期高樓大...(恕刪)


是的,有去看過的人就知道
前棟接後棟的案子一堆
看不出真正豪宅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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