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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開罰 豪宅開放空間沒開放

這是真的嗎?政府硬的起來?不然能怎樣...看到就覺得無奈...


北市開罰 豪宅開放空間沒開放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2009.11.24 03:13 pm

不少大樓、豪宅建案,以建置獎勵停車位或開放空間,來換取容積,將樓蓋得更高,但完工後卻想盡辨法遮掩、甚至阻擋民眾使用;台北市政府使出撒手鐗,上午宣布,對於上述違法行為,將全面進行查報,凡未依規定開放,且限期不改善者,將視同違建,依法立即拆除。

同時,建管處並表示,若大樓違規使用,而民眾前往公共空間時遭保全人員盤問或驅趕時,可立即報警,請員警到場處理。

建管處並指出,大樓公共空間除可視同違建予以拆除,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依情節輕重可處罰5000元至30萬元不等的怠金;此外,拆除違建的費用,將由建商負擔。

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表示,市府將依3階段進行查報,第一階段除了近3個月內新核發使用執照案件,逐案進行檢查,同時針對90年1月1日以後位於商業區已領得使用執照的案件;第二階段為84年1月1日以後的建造執照,第三階段則涵蓋一般住宅區受容積獎勵的案件。

市府建管處主祕高文婷指出,第一階段內,受獎勵的建案,經清查共有33件,扣除已改善的2案,還有31案預計今年底查報完成;第二階段有230案,預計明年中旬完成,至於全台北市受獎勵案除了商業區,一般住宅區有2000案,也將在明年8月後開始查察。

郝龍斌表示,除了市府查報,也希望民眾以1999市民熱線、市長信箱、首長信箱等管道檢舉,市府將優先處理,派員現場勘查。

據指出,日前台北市的信義之星、冠德遠見等豪宅,被踢爆應向公眾開放的空間,卻以各種方式遮掩、阻礙公眾使用,涉明顯違法。

建管處指出,違規情形五花八門,有的建商將公共空間包圍在大樓圍牆內,讓外人以為是私有庭院,或是有開放空間指示牌,但設置不清楚,尤其是豪宅,還派保全巡邏盤問,一般民眾根本不敢接近。

此外,有的違規情形是建商還在領取使用執照時,先依規定畫出停車位,但審查過後做二次施工,卻將停車位改為社區大廳、圖書室等公共設施,與原有停車設計完全不同。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丁育群表示,建管處即日起開始查報,如果應該開放卻沒有依規定開放,市府會要求限期改善;如果不改善,依法拆除。

【2009/11/24 聯合晚報】

2009-11-24 16:19 發佈
ninicrystal wrote:
這是真的嗎?政府硬的...(恕刪)


沒屁用 反正建商都賺走了 豪宅? 根本就是好宅
依法拆除?
拆除啥,容積獎勵的部份已經蓋成樓上的房子賣人了,
不知道市政府要拆啥!!
eyedoctor wrote:
依法拆除?拆除啥,容...(恕刪)

市政府說要拆的是開放空間的圍籬、圍牆,或是違規使用的停車空間,並沒有說要拆房子啊?
ninicrystal wrote:
如果應該開放卻沒有依規定開放,市府會要求限期改善;如果不改善,依法拆除。...(恕刪)


錢早被建商賺走了
拆!?
那是老百姓花錢買的耶
這些"官"啊
做事有經過大腦嗎
請問有人知道如果我家旁邊新蓋的大樓,我要如何去查他有沒有以建置獎勵停車位或開放空間,來換取容積,
沒得查的話根不也不知要如查報…???
LeeWenKai wrote:
錢早被建商賺走了拆!...(恕刪)


錢是建商賺走的沒錯
不過買的當時為何沒有確認產權問題?
如認建商有隱瞞或詐騙
應即時提出告訴才是

這二件事還是不能相提併論
pushpro wrote:
請問有人知道如果我家...(恕刪)

最簡單的方式是去看那些豪宅的外部
應該都會有標示空間區域的牌子
那個牌子沒有,市政府查到直接就開罰了
有牌子就會標示那些是公共空間
這種空間是只有豪宅才有嗎?

還是只要是申請獎勵容積的大樓都會具備...?

今天看到新聞報導, 台北有一戶(不知道案名)建商花40萬拆除圍牆了
如果這是真的, 希望能持續下去, 不要拿較軟的做做樣子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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