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買裕國豐順的大多是看上他的Location,旁有公園,離74又近,現在育賢路旁又要開新商店,一切都那麼完美管委會加油 管委會加油 管委會加油 管委會加油 管委會加油 管委會加油 管委會加油 管委會加油 管委會加油
wolf-yi wrote:買裕國的房子真的會有...(恕刪) 在兵荒馬亂之際謝謝您留這麼有用的留言小弟差點錯過了(如果也有網友講過,請原諒我其實不是很認真的看每一樓)「管委會應該要定時公佈與裕國點交進度」剛剛我們丙梯整棟沒水部分住戶幫忙管理員找馬達開關我在一樓遇到小孩洗澡洗一半沒水的家長我們看著前方剛舖上的水泥地開始聊天聊天話題讓我腦袋浮現這事情誠摯也感謝有提供過這看法的網友我後知後覺
柯p講的資訊越透明,越不會有誤會產生,另外對於建商就是軟硬兼施,不要心急,掛號之外另外一種就是寄存證信函,才不會被建商底下的人吃案了,建商高層才會知道!!!手機先生 wrote:在兵荒馬亂之際謝謝...(恕刪)
手機先生感謝你看到了其實講出來不用怕房價會跌,公設點交每個社區都會有問題,但不一定會影響住家安全,只是我們不幸遇到裕國這家公司,可以改善不改善,可以更好卻不處理。我們社區前幾年也是有紛爭,可是大家住久了,開始會為社區好,很多住戶開始主動參與活動辦活動,批評少了,熱絡多了,房價有跌嗎?沒有耶!很多人一直來問有沒有住戶要賣的,所以我覺得你們的對象是裕國不是自己的住戶
裕國豐順管理委員會的[該委員]不太會用網路回覆,打了一堆字託我回覆第89頁886樓tsoutesheng的發文,以下為回覆事項及聲明:關於前委員伉儷在公共論壇,雖未提及本人姓名,但內容有偏頗及惡意中傷本委員及管委會。雖然本想本著清者自清!但因為此謠言會影響本社區之住戶團結,並對本委員及本屆管理委員會,名譽傷害,影響甚鉅!古之商鞅,徙木以示信,為維護本委員及本管委會信譽,也為了本社區之永續經營,避免往後住戶不敢投入管委會任事,本委員在此一一回應,請誤會者,還本委員及管委會之清白!也希望其他本社區住戶,莫在每每提出未經查證之事證,有意、無意傷害本委員或管委會,若再傷害本委員及管委會,只好被迫將採取法律行動,不再寬恕!關於貴前委員伉儷對本委員的論述,本人以下八點回應第一:關於裕國聘請的高鐵公司答: 裕國請的高鐵公司,從未協助管委會任何事宜!無論裕國維修,社區裝潢施工如進無人之地!僅一工地保全,完全不管社區任何事物.請來何用?但雖如此本委員與管委會,為了節省社區經費也完全同意裕國管理至三月三十一日。高鐵公司三月一日無預警撤哨,我本覺得此事至今不以為意,只要向裕國公司爭取到保全費即可(管委會也努力中)。但現在本委員將在管委會提議,請調解委員會出面三方對質,畢竟若不釐清,一定會造成其中一方名譽受損。而當時也是主委拜託高鐵晚班繼續站哨,也拜託正安緊急支援。也感謝主委處離得宜,避免了社區開天窗。當裕國應該已用未善意的方式對待本社區。貴前委員當時仍是管委會的一員,好像一無所悉般!日後卻敘述,期盼裕國公司和平交接,也讓本人不解!本委員也一直好奇想了解,全台灣,有幾家建設公司會採此舉,在交接170多戶的社區大樓,不用配置社區總幹事,協助管委會處理相關社區事務,連當選公告都是管理委員自己公告。關於高鐵指名委員或住戶撤哨等等疑點事宜,本委員將在會議提出交公證單位釐清,不容有模糊空間。第二:成立LINE群組答:本管委會議為合議制.若單一委員在各梯群組代表管委會發表任何未確定之決策,會造成委員社區經理化,只要群組住戶發訊息。群組委員必須回應.否則又會讓住戶誤解!社區有物管公司聘請社區經理,有何事?打個電話、填寫意見表或告訴秘書或總幹事,轉報委員會議做決議再回應住戶!此為管委會與社區雙向溝通正確流程!何苦讓單一委員擔責任!期待該前委員不要以自己的角度,就認為其他委員對社區的努力不夠!而近日,本社區委員為了社群網站回應,心力交瘁!前委員夫人,居功厥偉! 而且在此真的強調,本屆管委會是合議制,非單一委員可以代表管委會進行回覆及表達意見。第三:急聘物管事宜答:-因為自從2月1日管委會成立後,裕國就一直逼管委會要自聘物管公司,否則就要扣我們的預繳管理費!雖然當初他們已在區權會及李協理於賴議員出席的會議中承諾到3月31日不扣款,但是後來給管委會的存證信函,又是完全推翻自己的承諾!對自己的商譽隨便踐踏。也請社區住戶能了解,預繳管理費就是為了支付代管期的費用。是使用者付費,建設公司不會幫住戶支付,若建設公司如此慷慨,就不用預收,自行處理即可!何況當初因為裕國無社區經理,所有事都委員自行處理會議紀錄、公告及函文!所有委員耗費心力,所以當時只是想先確定物管公司,先聘請社區經理補足管理不足,協助社區住戶維修及社區管理。並沒有讓高鐵撤哨!而後也證實,還好當初物管進入,雖其表現不勝滿意,但也因此社區有能力自我管理,不畏懼裕國不合理的蠻橫對待!即使如此,該前委員仍無視事實,又再次攻擊本委員!第四:五位委員LINE群組同意既可運作答:本人提議是針對一般事務,或有時效性!五位委員過半數同意.就可執行避免每件事等管委會開會,緩不濟急。否則就是主委自己背書,但本管委會為合議制,主委無權背書,若無五位委員文字決議,必將空轉!而且最重要的是,當初已有但書,只要一位委員反對,不問理由,就列入委員會議討論,有何不妥!此議題方式也為本屆委員過半數同意,為何將本委員為求社區運作流暢之善意,惡意曲解!第五:委員會發文合法性?答:本委員應該從未說管委會無權發文,只說無法開銀行戶頭.且聯名戶頭是本委員提醒主監財去開戶.並收管理費!只要有法律基本常識,應該不會說管委會已成立,無權發文!當天也有許多委員可以幫本委員佐證,該前委員為當時管委會在場之一員,可能要仔細回想,不要以不實言論中傷本委員!第六:大公電問題答:大公電分散在各戶,是因為若現在撥給管委會,社區收的管理費無法支付!本委員是建議把大公電費用統計清楚,且把社區每月開銷整理清楚,等第二屆住戶大會,向住戶說明。若社區真的經費許可,則直接歸管委會支付。若管委會實收的管理費無法支付。則兩方案:第一方案:仍分擔於各住戶,不調管理費!第二方案:大公電由管委會支付,調高管理費。何來不同意大公電歸管委會!該前委員仍為當時管委會在場之一員,本委員也現場解釋說明,為何會有此誤解,而不當下進行討論,實在不解。第七:公共用電分攤之存證信函答:本委員所擬存證信是管委會過半數委員同意,主委也多次詢問消保官.消保官也主張先跟裕國和平交涉!若不行再行使公權力!消保官都已如此.第一封去函如何強硬相向嗎?本委員當初對裕國本就秉持雙贏,該前委員也論述希望裕國建設和平轉移!畢竟管委會本為建設公司及住戶之間橋樑。診會第一封信函就採強硬語調,而當初使用存證信函不使用公文是為了慎重,也是讓裕國了解,關於交屋過後,因為仍在施工,讓住戶繳交水電費事極不公道。而且關於此事,管委會已在努力,依法律程序,幫住戶爭取。而後裕國公司的匪夷所思、荒腔走板是事後的表現,非本委員能預知!本委員對許多事,總期待以善出發!第八:前委員夫人於住戶張貼相關文章,刻意影射本委員答:本委員擔任六次委員.五屆第一次,是因為家母買了三棟新房我自己買了三棟新房。前四次當第一屆委員。第五次為了想休息,推辭當第一屆委員,但該社區第一屆管委會有許多進步空間,社區住戶推薦,所以第二屆出來當主委,辛苦了許多!我的時間不多,所以本委員將經驗分享給管委會後,堅持只當一屆。畢竟在競爭的社會,自己的事業仍是重要!裕國豐順,本來是想當本委員退休之終點站,有前車之鑑,雖然內人不甚同意,但本委員仍說服內人同意再次擔任第一屆委員,也就是第六次擔任委員。我二十一歲創業自今二十餘年,從二十多坪開始換屋至今!做人,只要努力,用對的方法,作對的事!財富的累積,也是理所當然!也請該前委員伉儷,不要再用影射方式。其實我一直希望該前委員伉儷及其他本社區住戶,若真的認知我們不法,指名道姓,論述清楚,本委員或管委會才能明確請司法裁決。也真的才能還彼此應有的公道,否則淪為口水,也真的很遺憾。所有事都是需要溝通,看事也需要多一些角度!還是強調,也因為如此,管委會才必須合議制!裕國豐順,真的是美麗的社區,更有許多的優質住戶!雖然,建設公司,未退還社區代管費,想讓管委會無法順利運作,但我們的社區絕大部分的住戶,都準時繳交管理費,讓我們社區漸漸步向軌道!雖然有少數住戶,在公開的社區網站,抨擊社區事務及管委會,而且是並未跟管委會溝通就開轟,但他們畢竟無法代表社區住戶!而且本社區是落實合議制的管委會,對管委會、主委或任何單一委員抨擊是不公道也無意義!但對傷害本社區形象,卻極為成功!管委會不同於個別住戶,雖然想為社區爭取權益!思考的角度也必須寬廣些!一方面必須尊重建設公司,另一方面也須依法律程序、依步驟,理、情、法,一次次、一步步為社區爭取權益。也希望本社區住戶能了解管委會的努力,也確確實實的在做。但有些事,真的急不來!但我也了解也常有些建設公司若覺得有些管委會過於正直,不易交接!也常藉一些謠言,把管委會鬥臭!使得管委會成受不了社區住戶壓力,全體總辭!或者讓管委會無心任事,隨意交接。所以我們委員會的認知,就是咬緊牙,畢竟真正有能力守護社區、守護我們家園的是我們!也期盼看完此篇回應的所有對裕國公司能帶上話的朋友,不要小看裕國豐順社區管理委員會。而且也告訴裕國公司,裕國豐順社區管理委員會,只是想幫住戶拿回該有的權益!請裕國公司,做好應做及該做的事,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企業的形象,也是無價。管委不會不聆聽住戶的聲音,但也真的請住戶依循正確管道!委員會議也都是公開,也隨時歡迎住戶列席。下次開會,本委員會提出,優先讓社區住提出疑義,在進行會議流程。而不是,今天鋪文,管委會就需處理!我們每個人都是還有自己的工作!希望這次回應,能讓我們社區平和!一不小心就當箭靶的該委員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