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人都對房貸年限長感到反感,每個人的理財方式跟人生規劃也不同,為何要如此畫地自限。誰規定貸的久就一定要還的久?搞不好過幾年多賺點也許提早還完,如果收入依然不變,至少每月所繳金額也跟租金差不多。運氣好房價上漲,賣掉在換一間,運氣不好房價下跌也就跟繳租金差不多。一堆人整天在那算要給銀行多少利息,怎麼算你都拼不過銀行跟高物價高房價的事實!還是羨慕別人有自備款,你沒有?
autoMax1988 wrote:為什麼很多人都對房貸...(恕刪) 我也是希望 可以有多的錢給小孩用...小孩正要花錢。我知道40年 一定比較多利息。但想買中古透天,總價高,還要整理費 預算有限 才想要貸40年,想聽大家的意見。
yoshi0137 wrote:我也是希望 可以有多...(恕刪) 貸下去就對了,將來小孩多了一間房子這間房子呢?要能確定30年後還繁華不然可能空置再那還有”寬限期”買房投資的貸1000萬,每個月利息14000不含本金以上是利息錢不是本金這利息到底跟租金有什麼不同?1000萬房子比比皆是,但能否比比皆租到這金額?
要看台幣看四十年後貶值到多少以前五元可以買一個肉鬆麵包現在肉鬆麵包一個要台幣35元我小時候一瓶瑞穗鮮乳小紙盒裝 12元(最早是十元 然後有天再去買 結帳櫃台阿姨說漲價了 是12元)現在一瓶瑞穗小紙盒鮮乳 32元或許四十年後一百萬台幣可能等同十萬台幣的功能也不一定繳起來可能跟買一個包包的感覺差不多樓主也許也有想到這一點台幣變好薄.....想哭....
民法第 881-4 條最高限額抵押權得約定其所擔保原債權應確定之期日,並得於確定之期日前,約定變更之。前項確定之期日,自抵押權設定時起,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前項期限,當事人得更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