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ecatw wrote:
紅字區是意圖影響眾人的決定.非訴求.訴求是版主與店家之間合約瑕疵如何減損善後.
既然店家已經為停電的行為開出條件.新聞報導版主也收下這筆錢了.
為什麼事後在網路上有意圖影響眾人的決定的行為呢?...(恕刪)
原來是新聞報導阿




但你看的新聞怎麼跟我看的新聞不一樣呢?

cwjuan9 wrote:
訴求的意思是一篇文章讓人明確的知道他要表達的意思和目的,顯然樓主是想控訴餐廳惡劣行為讓大家不要遇到這樣的窘境,訴求不是很明確嗎?至於樓主和餐廳之間的協調或賠償要求,我的理解這不是樓主這篇文章的訴求之一,也不是我們需要介入的
我認為訴求不明確的原因是.這份契約的履行過程產生瑕疵.
但店有為其瑕疵提出減損驗收的行為.若版主不接受.來到01主張精神損失.我就可以理解
但新聞已經撥出版主已經接受店家提出的瑕疵減損道5折.代表雙方已經為此達成和解條件.
何以事後會發生版主在網路上仍有意圖影響眾人決定的行為呢? 是否和解破裂?還是有其他未公開的過程? 所以我才直接詢問版主問題.
但倘若要利用網路力量來威脅店家就範.是否應該了解後再發言比較妥當?
        內文搜尋
    
    
 從 APP 打開
從 APP 打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