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hu wrote:
建議版主吉了啦,雖然...(恕刪)
題外話,妨害名譽沒那麼好告啦
他是疑問句又沒有指名道姓的,而且樓主這個帳號你看到了你能直接聯想到是現實生活哪一位嗎?
不是什麼有名氣的帳號之下根本就沒有實質上的名譽損害好嗎?
可以去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但是檢察官那邊起不起訴完全不是你這樣自以為
只會被人家認為是浪費司法資源而已

再來樓主預算有限又不想買中古屋,篰子這區的確是可以考量
而且就如前面幾位大大所說,篰子十期這區該有的都有,大坑爬山運動也方便
說是台中的後花園確實名符其實,餐廳也是一間間的開,人多到軍功國小塞不下
要再加蓋篰子國小,說沒發展?那真的是

但是你工作地在彰化,每天74通勤的交通費用也會不少
當然如果以北部的格局來看,這樣的通勤根本小巫見大巫
一堆住新竹桃園的也是每天五楊高架尬台北上班的
就看樓主怎麼取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