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zoon123 wrote:如果你要的話…打官司…就請大家連薯吧…還是有什麼辨法,請發消息,我相信因該有住護會一起出來的 沒有政治議題的,沒死人的,加上您們人數又不多新聞媒體不會有興趣的 加上建商也不是受益者(他甚至可講我是最大受害者)所以 要賠償 難難難
不合理!!契約寫若因天災,地變,政府法令,則無息退還,但請問老樹問題是天災地變嗎?還是政府法令?老樹問題,是人民的抗議,並無法律條文規定,為何要我們這些消費者去承受,建商不建,它賺到了保護老樹的美名,但卻不顧我們消費者的權益,說不蓋就不蓋,對買家一點保障也沒有!大家一起聯署抗議吧!!
建商不可能無條件和政府妥協的啦!商人不可能做沒利益的事,倒楣的是我們這些買家,三月份就付了一百多萬,期待五月份動工,五月份又說七月動工,七月又說九月動工,一直騙來騙去,結果是不蓋了,而且對我們沒有任何的賠償,這樣公平嗎?
所以買預售屋要先看建照,Google一下「台中市核發建築物建造執照名單」或「建照名單102-9月」就能下載台中市每個月通過的建照名單了!這真的很不合理,我覺得建商應該承諾再找等值的地點蓋同樣的建案,給預售戶用同樣價格購買的權利,總能做點什麼吧?
預售屋不就是這樣嗎?鄉下地方推預售屋根本賣不掉因為大家都比較務實不會投機還沒動工退回本金還算運氣好吧?遇到賤商落跑的爛尾屋才真的是欲哭無淚不是嗎?投資本來就有風險還是大家都覺得投資房地產沒有任合風險?還有~人生本來就沒有所謂的「公平」看開點吧!張2112 wrote:建商的處理就是無息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