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政府不是有明文規定預售屋不得另外加收水電管線費用.....怎麼還要繳這麼多的外水外電費用20幾萬...朋友買別的建設公司建案....坪數差不多收取不到十萬的契稅費用....怎麼裕國要繳這麼多??http://www.taichung.gov.tw/ct.asp?xItem=1112787&ctNode=712&mp=100010預售屋不得另外加收水電管線費用最後異動時間:2014-05-15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新聞局消費者購買預售屋時,除房屋售價外,建商在定型化契約中常會要求消費者在交屋時另繳交自來水、電力等外水外電費用。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項已明定,賣方依約完成本戶一切主建物、附屬建物之設備及領得使用執照並接通自來水、電後,通知買方進行驗收手續,且內政部今年5月2日也函釋,不動產開發業者、建商等預售屋買賣業,不得於不動產價款外,另向買方收取自來水、電力之內、外管線費用,因此業者已不當收取的外水外電管線費用,消費者可要求返還。臺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日前接獲數件預售屋糾紛,有消費者表示,預售屋廣告上只刊載房屋(含土地)的價款,業者在簽約當時才告知要另外收取外水外電管線費,而且收費的金額與預估金額不同,對於住宅較不密集的郊區,每戶接管費更高達數十萬元之譜;更有數名臺中市的消費者購買預售屋要交屋了,才驚覺建商因自來水管線接管費用太貴,擔心消費者不願負擔外管費用,竟意想天開要求消費者接受地下水作為新水源。經消保官詢問,業者委任律師表示,房屋只要能具有房屋的外觀,內部管線安裝好就好了,至於外水外電管線的施設不在預售屋契約範圍內,而是業者另受消費者的委託代辦的服務。康主任消保官表示,預售屋要達到交屋的程度,應以房屋具有供「現代人」居住使用的功能,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即明白規定,賣方於領得使用執照,並接通自來水、電力,於有天然瓦斯地區並應達成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及各項設施後,通知買方驗收。但有業者卻以該公告事項未明文自來水管線不得另向消費者收取,或以只要內管完成即屬已接通等曲解法令的方式,規避業者應負擔的外管施設工程風險及費用。臺中市政府對此函內政部解釋,內政部表示,不動產開發業者、建商等預售屋買賣業,不得於不動產價款外,另向買方收取自來水、電力之內、外管線費用。市府認為,有了這個解釋,業者再也沒有模糊規定的空間,消費者如有被建商溢收的外水外電管線費用,均得要求業者返還。康主任消保官提醒消費者,遇有消費爭議時,可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有了消費者的申訴,消保官較可了解廠商實際上的行銷或契約上的不公平處,進而可為消費者權益進行稽查,加以導正。消費者有任何消費疑義可以手機或市話直撥1950,向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諮詢。(5/13*12)聯絡人: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康主任消保官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23701
居家版-台北市分享的討論串標題為:交屋與建商鬥法記錄http://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4142202------以下為全文複製 ------前天新屋第一任住戶大會, 由於事關公設驗收堪稱住戶與建商大鬥法. 分享經驗給大家:1. 首先建商選周五上午, 上班族最忙碌時間開住戶大會. 期望住戶儘量不參加.2. 其次建商找自己選的物管派出主管主持會議. 一昧催促會議趕快選出管委會, 由管委會與建商溝通. 大會不要討論事項. 建商有謀略控制管委會;3. 管委會建商在推舉辦法中訂出委員5名, 最高票為主委. 由於建商握有保留戶可掌握2-3 名委員, 並確保主委是自己人.住戶的破解:1. 許多上班族請假出席;2. 會議進行時警告主席物管要中立主持會議. 否則管委會成立即換物管;3. 改管委會委員5人為11人. 主委由委員互選而非最高票.結果委員會中還是有2名看來是對建商較友善者. 但大家指定他們負責不重要職位....這只是開始, 未來1年是鬥法肉搏戰期......-------分割線--------還滿有意思的文章不知道我們會不會也一樣…
我們這建商真的很厲害可以學習的地方很多為何要覆驗日是通知交屋日因為契約有寫,通知交屋日起,利息由自己負擔也就是說因為已經通知交屋了所以不管覆驗是否通過或者您當天有無到達您都必須從通知交屋日起負擔利息哈哈…又學到了驗屋1.5小時覆驗日是交屋日真是環環相扣我開始好奇已經過戶大半的裕國豐順而建商卻還把裕國豐展的廣告布條貼在這裡這建商會怎樣解釋小弟覺得多學一點總是有好處先Konw how,再來精益求精不過我在這呼籲一下如果我們跟建商有認知落差那肯定是我們的問題因為是我們買房時自己沒把契約看清楚或者太嫩了不知道原來契約是可以這樣操作的請不要再做無謂的掙扎投降是目前唯一能做的
sam3933043 wrote:其實裕國的大樓外觀是...(恕刪) 日安花園就做過抗議的白布條了假日去大坑一三五的東山夜市應該都看得到後來建商應該有積極處理所以改掛上建商的布條(照片引用至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60&t=3463678)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小弟現在覺得有處理總比推拖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