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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一篇文章造成大家的困擾,因此小弟主動刪文,並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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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scraper 1 wrote:
目前我們這一戶與富...(恕刪)

看起來是,調解不成,準備上法院了
富宇晴美建案採用的建材都很不錯,並且使用先進的建築設計
為何樓主都不說些自己社區的優點,而要一直放大開放空間、去年電梯機坑浸水這些不重要的小事呢?!

Green Lucky Clover 1234 wrote:
不知道為什麼樓主要一直把自己社區負面的事情公開在網路上呢?有沒有想過鄰居們的感受?
超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47881205898665/permalink/222167358470049/

再問一個問題:樓主有因為去年電梯機坑浸水的小事而受到傷害嗎?
從樓主在知名臉書社團公布的影片來看,感覺樓主安然無恙
Green Lucky Clover 1234 wrote:
再問一個問題:樓主有...(恕刪)



這個算小事唷? 幸好樓主沒事?

sunqwqw wrote:
這個算小事唷? 幸好樓主沒事?

單純感覺樓主在無理取鬧,製造紛爭

Green Lucky Clover 1234 wrote:
單純感覺樓主在無理...(恕刪)

有同感。

而且我也查了一下資料,目前台灣好像沒有法律有明文規定一定要在買賣合同內註明建案開放空間的區域。

建議富宇對樓主提起訴訟,捍衛公司的商譽。

Skyscraper 1 wrote:
由於這一篇文章造成...(恕刪)

樓主終於自知理虧,主動刪文並道歉了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7.刪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文章會進行處理。

發文者逕行、大量編輯內容,文章唯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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