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路見不平,氣壞閒人---違停取締

麻煩各位手下留情

路過看到此樓火力全開

請留樓主活路呀!

這種類反串文

難得網友酸民不管多空

同仇敵慨呀
最好新政府把路邊紅線全部塗成白的 那就好棒棒了
~懋子~

theo2586 wrote:
政府真的該像日本一樣
改成自己沒有停車位或沒有租車位的人就不準買車...(恕刪)


本來就該這樣, 提不出有停車位證明的人, 不准買車.
沒有車位的人買車只是製造大家的麻煩, 要從源頭管理做起.

路霸應該取締, 併排停車也要取締, 別讓一個人的方便造成大家不方便.
不然你家的車位借他們停好了~
停紅線本來就要有被開單的心理準備~
不要想太多啦~他們都準備好了!

不是可憐就可以違法
我今天賺的錢不多我也可以亂停囉?
違規是事實

swtsung wrote:
早上到都會公園跑步,看到都會路兩邊紅線違停車子多被開單,少說二十幾部; 老實說真為這些車主叫屈
1. 開單在半夜 2. 紅線路口都是小到不能再小的巷子(基本上不會有車走),這些人已經住到市區邊,大多車子也有點年分,這紅單該會是個負擔。
我不是說可以違規,但可層想過這些打拼到半夜回來的人,車子可停哪? 如果公園不蓋公廁,不准隨地小便,合理嗎? 新政府一直強調公平正義,市井小民的公平正義在哪呢? 一大堆 設路霸、佔騎樓 都沒見取締,這樣合理嗎?
台中市政府是不是該醒了,先去管管那些 霸 ,也較那些偷懶的員警不要晚上較涼才出來,半夜取締對交通幫助不大。


藉口一堆, 違規被開單只有剛剛好而已

有本事違規 就要有本事繳罰單

法治治國 台灣才會好!
天 天 開 心 !

ch121115 wrote:
等到該處小巷子發生...(恕刪)


沒錯,看不見、沒關係、都這麼遠了、也這麼晚了.....
違規也有分地點跟時間喔?

swtsung wrote:
早上到都會公園跑步,...(恕刪)


針對版大的感嘆。在下有幾點不同看法供您參考。

首先講到車況。其實有錢人經過研究。是比較不會買新車跟常換車的。所以光以車況來論定車主的經濟能力。就很不客觀。
我看過開賓士的。很多都買中古的。而且還在跑路。
而大老闆怕被歹徒盯上。也都開國產車。這怎麼論定他們車主的家庭與經濟收入呢?

再來提到道路很小條不會阻塞交通。聽起來真的不該吊人家的車子。反正晚上不可能有火災啊。地震啊。或是有人叫救護車吧?
所以這樣小條的道路違停就不該處理。等到出事時。市長下台,里長出來道歉。不負責任的家長還要出來哭。他不是故意的。
違停而已。對吧?

最後。講到涼涼的警察。我想你誤會更大了。
警察有分幾種喔。捉犯人的。交通隊的。還有很多化木人日弓會遇見的危險你並不清楚。
試問。你晚上執勤時。突然被一個嫌犯舉槍射擊。而且隨時可能會遇見。你的心裏會涼涼的嗎?
讓我來告訴你。你的心裏會熱熱的。會想哭。但哭不出來。因為這份工作要養家活口。而且還被社會貫了個天職保護人民的大帽子。警察不能怕。要往危險的第一線衝。這樣說人太涼有點不厚道。
最後。我支持你一個觀點是。停車場真的太少了。政府的效能真的追不上民眾的需求。
但這檔子事也不是這幾年的事。跟蔡小英何干?
你應該自老李、阿扁、小馬哥全拿出來練。
這樣才對口戈十金金。
停車場又不是模型。一天就可以建起來喔。

你的標題是路見不平。我看是你心理不平衡而已啦。
借用別人的損失來偉大你自己的情操。這招太老套。
認真的去思考。為什麼這麼晚了還要拖吊吧?
用膝蓋想也知道一定是有人報的才會去拖。你真當那些拖吊的晚上還那麼認真啊。人家也有家庭好不好。
別太把自己當回事。把別人不當回事了。
你的人權別人也有。別人沒有比你下等。
人家也會需要休息。拖你幾個小錢。人家不希罕啦!
撲~能告訴我在哪嗎?路過時順便檢舉幾張!

我家小妞蛀牙了~

swtsung wrote:
不好意思,我沒被開...(恕刪)


事有輕重緩急!
沒有擋到你的路,算是緩嗎?
還是擋到了你的路,才算是急?
也有半夜回家被違規車輛擋路的駕駛

違規就是會妨礙交通,就要承擔被開罰的風險!
沒有合法的車位就該去買、去租。
積非成是的認為郊區、晚上不需開罰,實在不可取!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