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出拳👊投資客鼠薯「恐」沒錢買鳳梨💢
👀看破投資大戶狂拋預售屋的真相
我認為房地合一稅2.0若三讀通過的影響⬇️
確定實施前,短期內會增加想脫手的投資客,因為都持有滿2年了再不賣要再等3年,否則會像傻B一樣多繳冤枉稅!#寧願拿去買鳳梨
實施後,市場上會陸續減少投資客物件,因為怎麼賣投資客們都不划算,那就換個方式收租5年來長期抗戰吧!
正在車上操作預售屋的投資客,正逼著他們在交屋前必須拋售,否則過戶後要面臨5年抗戰,非常划不來!
間接造成長期在經營投資客的仲介及代銷越來越接不到案子賣,尤其是5年內的房子會變的非常少,導致買房無法多多比較。
不過買賣預售屋時,還沒有產權(權狀)那如何認定為「持有」恐是個問題⁉️
實務上預售屋換約產生的價差是屬綜合所得稅,這兩天的新聞稿都沒有說明預售屋加碼課徵細項,因此是不是房地合一稅還有得爭🤬
#綜所稅與房地合一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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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中房產獵人 李好客

不吃虧「驗屋心法」曝光
破解遊戲規則
網友提問:建商尚未取得使用執照,
就叫我們驗屋,我們可以主張未取得使用執照拒絕驗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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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來說你可以主張「未依進度」拒絕驗屋,不過不一定划算!
因爲以合約來說,過戶後才能進行交屋,
「驗屋」多排在時間緊迫的交屋前,
除非在緊迫的時間下「驗屋」,
否則過戶後銀行將貸款撥給建商,
就開始揹利息「驗屋」了。
(只要建商沒有重大瑕疵,是不能拒絕銀行撥款的,否則換自己掉入付款違約的陷阱,因為產權已經過戶到自己名下了,但是負債還是建商在揹,本有失公平性)
我覺的比較用心的建商會提早讓買家驗屋,
因為初驗、複驗、修繕,來回的時間不是幾天能完成的,
因為安排驗屋、修繕、協調共識,都是需要時間的,
《依程序驗好驗滿=拖到拿房子的時機、損失房貸利息》
而且雙方爭議都從驗屋結果開始,
驗屋公司、親朋好友提出的,
都需要雙方一致認同才成立,
因為工程瑕疵、自然因素、個人美感,
到現在還沒有一套正確的標準,
除非走法院鑑定,
否則只能憑運氣看能不能遇到負責任的建商?
6個月前
陳先生在北屯區買的一間預售透天
正在辦理驗屋程序,驗屋不少感官上的缺失,
親友也來參一腳,把整間房子貼的琳瑯滿目,
等待建商來處理,但遲遲等不到回應,
只有消極的回應:「一分錢一分貨,現況交屋」,
對方缺失不處理的情況下也無法辦理交屋,
2個月前陳先生收到法院傳票,
原因是「公然侮辱」「恐嚇」⋯雙方至今爭執不斷。
但好客也遇到不少負責的建商,
會將「驗屋」提早排,盡力修復買家提出的要求,
達到「雙方一致」的結果,讓交易圓滿。
在現在這個市場,
發生問題願意處理的賣家真的不多,
遇到缺失政府沒有「一套標準」
雙方都只能以對立面心態,擔心自己的權益受損,
但沒有明訂標準⋯現在這個時機大家都不想吃虧,
所以遇到問題只要對方肯負責處理,
千萬不要得理不饒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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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中房產獵人 李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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