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你買到的坪數就是你實際使用的室內坪數
公共設施如梯廳樓電梯間、其他公共設施管委會閱覽室游泳池巴拉巴拉一堆通通不計坪,也就是不登記,所以也就沒有甚麼所謂的公設比
有人就會問,那就不用蓋這些公設啊,那請問以台灣地窄人稠,面積有限的狀況,一定是與天空爭空間,住宅都往大樓發展,那你住2樓以上需不需要樓電梯間讓你上樓?要嘛,不然你用飛的嗎?
那既然要蓋,是不是要成本?難道真覺得是建商免費送你嗎?
這些必要公設的營建成本只是不登記,不代表不用錢,想當然爾這些成本就是堆在你的每坪單價裡面,結果就是單價會越來越高
然後以台灣現在房價這麼高,各建商都以小坪數壓低總價來吸引買氣,如果以後實坪制單價還要再拉高,更難賣!建商一定是開始拔掉公共設施(閱覽室游泳池健身房....etc),然後台灣就會越來越像日本的集合住宅大樓,除了樓電梯間,上去就是一條長走廊然後兩邊都是住家,像是宿舍一樣,所以為什麼在國外類似的住宅大樓,他們會認為這樣是比較低品質的住宅方式,因為一般普羅大眾只買得起這種最基本設施的家,然後家就只是家,回歸到最基本單純的機能,居住的機器。
如果你是希望回家有一堆休閒公設可以使用放鬆的一派,那就是銀彈要多了
HP10 wrote:
如果你的權狀只有寫室(恕刪)
感覺你對我的內容有誤解,國外公設的部份當然是包括在房屋總價裡,契約權狀內也會一一標示清楚,我回文的內容針對的僅僅是 "面積標示" 這一點而已。
在拉丁美洲(不敢用國外兩字統稱,只說我知道的拉美)你如果在售屋廣告上看到 "面積XX平方公尺/米",不用懷疑那就是你屋內面積(如果是獨門獨戶的透天厝,會分別標明土地面積以及建築面積,令人一目了然),你可以很方便的立刻就知道房子的確切大小並評估是否符合自己需求。
在台灣,比如當我看到售屋廣告上寫 "面積50坪",我並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立刻判斷它的大小是否完全符合需求,因為還必須再深入瞭解它的公設比是多少,扣掉公設後實際的屋內面積有可能是 40 坪、35 坪甚至更小.....
感覺在公設比並沒有統一標準的情況下,台灣建商將公設與屋內自有面積加在一起來標示的作法,實在有些魚目混珠的感覺,在拉美建商敢這麼標就等著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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