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信局(公司)郵局、自來水及電力公司之辦公室、票券金融機構。
2.政府機關(公務機關)、一般事務所、自由職業事務所、辦公室(廳)、員工文康室、旅遊及運輸業之辦公室、投資顧問業辦公室、有線電視及廣播電台除攝影棚外之其他用途場所、少年服務機構綜合之服務場所。
3.K書中心、小說漫畫出租中心。
4.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
--
http://www1.hl.gov.tw/webplaw/data/%E9%99%84%E8%A1%A8%E4%B8%80%E5%BB%BA%E7%AF%89%E7%89%A9%E4%BD%BF%E7%94%A8%E9%A1%9E%E7%B5%84%E4%BD%BF%E7%94%A8%E9%A0%85%E7%9B%AE%E8%A1%A8.htm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