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沙皮 wrote:看來真的出問題了你...(恕刪) 我那位客戶跑了好幾次法院了...好像去年10月就開始跑了!!!一堆人也是在等償還本金~~~不過應該一拍沒拍出!!現在二拍如果又出問題大概就沒望了...........這下要娶老婆住新厝的計畫就又有變了!!
前面討論還有網友 不死老山羊 說買兩戶,如果真的應該也...希望像不死鳳凰一樣浴火重生吧... 這案旁邊就是社會住宅預定地,倒不如新市長就把它買下來擴大社會住宅吧.另,當初沒履保,是建商用話術先叫買家給錢還是?那個時間點,應該就強制預售屋要有履保了吧?怎麼可能沒有就賣?subaru1018 wrote:我那位客戶跑了好幾...(恕刪)
bobb520520 wrote:一家在沙鹿大肚推案...(恕刪) 請問這種狀況要怎麼算?已經付一百多萬的訂戶權益還在嗎?如果在的話,那新建商為何要承受這些損失呢?兩百戶至少就少收兩億多了吧!有達人能幫忙釋疑一下嗎?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