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erson95 wrote:不住不會去申請停用哦...(恕刪) 這種做法有誰不會?只是我覺得是屬於奸巧的行為。若按照您的說法,尚未搬進去社區住的區分所有權人,都不必繳交管理費了!實在不能同意您的法子!還是社區大家共同研議該如何節約用電才是正途。
Yama2949 wrote:建議可立即請管委會洽詢建設公司,促請建設公司提出說明?懷疑是否因「公設部份」及「公共設施」還繼續在施工所致?(恕刪) 這點倒是可以問看看建設公司..非常感謝 Y 大的幫忙...真的是該查一下..我朋友5x戶電費都沒那麼誇張..該省的地方還是要省..不需要銷售展示..燈不用那麼多..
cuteoo2002 wrote:這點倒是可以問看看建...(恕刪) 我那天拿到帳單也是傻眼,打電話給建設公司問他們是說一開始跟台電要的用電額度比較高,加上公設施工,住戶裝潢電梯使用量大,所以頭幾個月會比較高,再來慢慢會下降。台電那段聽沒有很懂!應該不會有人去申請取消分攤吧,那等於都不能踏進社區了,不然要怎麼不經過公共空間到達自己家??
Yama2949 wrote:所謂《跟台電要的用電...(恕刪) 又長知識了..去翻了一下google..這篇文章說的很詳細..如果是 契約容量 的問題..可以調低看看..感謝感謝..http://www.wretch.cc/blog/chou5030/26577398
houchuchu wrote:請問Y大,你說的沒錯...(恕刪) 契約容量於網路知識搜尋有很詳盡的內容,新社區建設公司通常會申請較高的契約容量,只是公共用電除了契約容量之調整外,最重要的是『管委會』需請管理公司或機電廠商評估規劃,但還是要經一段時間觀察公電使用情形。當然,最好不要發現有所謂無故『申請取消分攤用戶』,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