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儒666 wrote:對,其實我也比較擔心(恕刪) 樓主想太多了。這就是法令規定。要知道哪條法律,可以去問建設公司。這種房屋就是集合式住宅,將來可能是一筆地號也可能分割成兩筆。土地就是大家共有,但土地謄本會載明持份比例,不要怕。建設公司把社區內道路設定為大家共同持有,是依照規定。以前一堆類似社區型透天或公寓,前面出入道路是建設公司持有或者法定空地是建設公司持有,要重建時才發現得經過建設公司同意。建設公司有良心就參與重建,想比較多的,就待價而沽囉。
如果沒那300萬, 你的容積率會很小哦, 房子地基會變小,不過會多一個小空地出來.阿儒666 wrote:其實也怪自己當時沒有白紙黑字寫明,木已成舟,只能感嘆多花了近300萬買了給裡面使用的道路,我只想提醒各位朋友,地坪還是要自己再量清楚避免發生跟我一樣的嘔事,注意口說無憑(當時介紹人說負責的是管理室跟垃圾間,約不到2坪⋯⋯合約書上只寫了共同使用共同持分共同擁有公設)希望大家別跟我一樣犯了這樣低級的錯誤
阿儒666 wrote:介紹時是這樣說,但我(恕刪) 我家房子土地面積應該是沒有疑異我是沒明確丈量過大小但有二份土地權狀有寫清楚主建物地坪跟通道持分的地坪數以我家這建案BC二戶也是開價最便宜的相對AD戶來說因為主建地坪面積少了正面小門通道與側面小巷子大概1米多寬度如果我是買AD戶還被要求持分中央通道 要我是覺得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