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針對樓主但個人也覺得違規的罰責太輕平常應告發又沒告發導致很多地方都是自己方便、高興就好的惡習不論停車或駕駛行為上交通想改善有很多問題環節違規行為只是其中一小單元表面功夫層次的取締和被取締對改善交通能有多少幫助大家都心知肚明不太需要放大拿出來互相藉題發揮違規事實又剛好被告發既然罰不多,就放寬心吧
ozpo wrote:大家都吹的自已跟神一樣摸良心說話,騎機車停遠一點再轉公車這種鬼話說也說的出來作的到再說出口,可以砲我ok作不到的被雷劈可好 自己去台北看一下吧!多少人是騎車轉捷運?沒有什麼神不神,有本事就別違規,被開單乖乖去繳就好!既然覺得很難停,又愛騎,怪誰?難道你超速也要怪限速太低?
沒車位就繞遠一點多走路,不然就認命搭大眾運輸。你的方便造成別人的不便,被開單也是剛好而已,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好抱怨的!?我推個娃娃車,沒走幾公尺就要搬上搬下,全因為人行道上都是機車,推得上人行道算還好,有很多是連人行道上都推不上去,為什麼!?因為一堆違停車停在斜坡處,怎麼推!?更不用說那些行動不便或是坐輪椅的人士了。總歸一句:就算有配套有停車場、停車位,還是有一堆人想去停免錢的,停不到又去違停,很多事只是心態的問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