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商言商,要建商吐出(吸收)這筆為數不小的費用是有其難度,但想想,聽說只要銷售約四成左右,就可打平營建銷管等費用,如果你訂得是熱銷的建案,建商賺那麼多,那又有甚麼好客氣的。提供下列方法可以試看看,也請其他大大分享建議作法,或與建商談判的經驗。1.單打獨鬥建商可能不太鳥你,發揮群體的力量,與住戶聯名來爭取權益。2.告知將向台中市府陳情,若建商還想推案,將不得不買市府的帳。3.告知將訴諸媒體(現新聞台有申訴專線),一些重視名聲的建商則不得不從。不過擔心的是,若還在興建的建案,建商會不會以偷工減料來打平這部分的損失?大家要思考如何避免這個問題...
昨天看一則新聞,建商短少坪數,連9萬塊都不願賠給消費者,一棟房子賺那麼大,建商理虧,卻連9萬都不肯賠耶!我想 消費者如果沒有內政部明確發文必須溯及既往的話,恐怕要經過冗長的訴訟,然後跟建商關係很惡劣,還不一定拿回來那20萬左右外水外電的費用吧
~小婕~ wrote:我也致電了我的預售屋...(恕刪) 公會申請函中,所提到的5/2 開始執行???這個時間點是指簽約的時間點,還是交屋的時間點也沒有交代清楚,看來還有得搞了到底後續內政部會如何回應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