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lee1130 wrote:
我也有收到這樣的信回...(恕刪)
這個之前就有人討論過了
仲介只要花20元去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就可以了
以下是地政機關對於仲介騷擾的回覆:
地政登記機關提供民眾申請土地建物登記謄本,是基於登記之公示性及提供不動產交易、貸款之安全徵信等,但基於保護個人資料,謄本已分2類,第1類謄本記載詳細,有所有權人之出生日期及統號等,申請時有限制,要核對身分證正本,申請書並要詳填所有權人之統號,第2類是任何人都可申請,謄本不顯示所有權人之出生日期及統號,民眾只要知道地段地號及建號並提出申請地政事務所無法拒絕,至於個別土地鍵物有多少人申請謄本,地政事務所並無提供該項統計資料。如遇仲介公司過度業務行銷打擾,登記機關也無法過問。申請謄本只要攜帶身分證及錢〈1張20元〉地段地號及建號記得就可以申請。
以上係找到可以處理方式,相關網站如下:
http://www.pjland.gov.tw/qna/qaR.asp?sn=186&id=73&id1=216&kinds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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