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聚態度令人生氣,一副你們就是要錢而已,今天消費者只是要求甲乙雙方履行原合約內容,但是國聚建設就是不公開說明面對,而且不修改契約土地持分內容就不給你交屋,爛透!各位要買國聚的其他建案千萬要三思!arnie20038 wrote:當然差很大銀行估價...(恕刪)
如果依照合約走的話 住戶484可以主張解約賠償?那為什麼不敢解約 還不是因為房價已經漲很多今天你國聚單坪2x萬要求建商賠15%然後買得起新開案的4x萬的富宇嗎?我個人是蠻期待看到住戶退戶的啦看能不能有便宜的之境可以撿XD之境已購戶也是既得利益者不要把自己包裝成受害者來01討拍我想你平轉都會很多人願意接的
我覺得當初買大樓的時候明明是只有看建坪去買的,土地持分本來就是大家以持有大樓的比例去分配的,也不是大家關注的重點。其實如果有去看持分就會想到250多戶去算會超過百分之100。建設公司弄錯真的是很兩光沒有錯,但是要求公司賠15%以當初的行情2X萬來說也沒有豐原其他建案來的貴,真的是不太理智吧!板上有幾位一直不停的在說建設公司多爛有多爛,我建議還是不喜歡的話可以拿去賣給別人,我想肯定還是賺不少錢的,但是一直在弄臭建設公司的形象帶風向,我覺得還有很多人是要住的,這樣偏激對大家根本都沒有好處啊!
說實話 那些說不滿可以退戶的圍觀群眾 難道因為房價漲就要損失自身利益嗎?今天說寫錯坪數,如果明天連配備品牌全部都說寫錯,你也吞?消費者能不能稍微在乎一下自己的權益啊你不在乎土地持分 但有人在乎啊說不定等你小孩繼承來談都更 就會懊悔為什麼當初不好好爭取應有的土地持分坪數還是你根本不了解土地持分重要性?對於土地持分住戶相對能接受到的資訊是比較少的,要查詢也不如一般政府資訊公開透明,站在建商是出售房屋的立場本來就要能更高度的自律,畢竟合約是建商提供的,但到了成屋才說我寫錯了,不爽不要買,各位圍觀群眾覺得合理??合約上的一字一句都有其法律效力,雖然我沒買過國聚的案子,但身為出錯方如果只給退戶選項也未免太不厚道,與住戶之間如果也願意各退一步就是爭取補償在公設基金或是回饋金就差不多了!
經過文林苑的那種抗爭之後現在大家都馬是當吃瓜群眾幫忙聲援住戶"去爭取別人的既得利益"說真的還沒什麼好處如果有平轉的也要排隊+1建議如果真的不開心請用13-1去爭取讓建商多賠15%的總價然後解除契約這樣才是白紙黑字的合約精神還有如果是投資客的話違約金應併入取得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稅過戶之後轉賣 反而要房地合一課45%可以自己算看看哪個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