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知道新光三越旁邊的由鉅大謙,他面對隔壁公有停車場的社區中庭,有部分是應該要對公眾開放的公共空間嗎?由鉅用開放空間拿到獎勵容積,然後在對外的那一面做個觀景水池!讓你走不過去,變成看的到用不到。這個建案在林佳龍當市長的時候,你怎麼不出來主持正義一下?叫民進黨市長去把違規的部份給拆了?喔~根本不可能好嗎?因為林佳龍就住由鉅啊!這種情況另一個一哥寶輝也有,根本就跟那個建商或是哪個政黨執政無關。全國之下大大小小建案,說真的二工是多如牛毛,只是哪種程度的差別...
jeff哈蒂hatt wrote:這圖看不到三樓有沒有(恕刪) 不能夠接受這種說法政府就是拆小放大 看人辦事我奶奶家是海線的連棟透天,屋齡30幾年了。其他鄰居很久以前一起蓋頂樓鐵皮,我舅舅當時覺得也還沒出現漏水,空間也用不到,當年沒跟著蓋。去年想整理房子,把頂樓壁癌和屋頂鐵皮都做一做,骨架剛裝好,隔天就接到電話了,說有人檢舉,施工中要即報即拆,要我舅舅自己拆掉,不然一定開罰。對 違建就是不對但這麼雙標就對嗎?標準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