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ectw wrote:這個文心路也有,商家原把人行道當停車場,現在不能停了,也掛白布條抗議 自己去看~人家抗議什麼好嗎?是騎樓跟人行道改善後高度差太多~直接用一個超過45度水泥抹過去就算數了!要無障礙也不能無障礙!讓人容易摔跤,改善一半的人行道不能幹譙?
lball wrote:自己去看~人家抗議什麼好嗎?是騎樓跟人行道改善後高度差太多~直接用一個超過45度水泥抹過去就算數了!要無障礙也不能無障礙!讓人容易摔跤,改善一半的人行道不能幹譙? https://news.tvbs.com.tw/life/1012837好笑, 不知道是誰搞不清楚狀況!!https://www.taichung.gov.tw/1101823/post
道路高程是一定的 ,道路跟人行道之間的高差要達成無障礙坡度的要求,也是有一定的調整範圍而已要解決這幾戶騎樓跟人行道高差的做法有幾種工程手段1.文心路道路高程,配合沿線店家騎樓高程去做調整,配合店家騎樓高程,這樣就可以藉由抬高或降低道路高程,把文心路蓋的高高低低,跟波浪一樣,來維持人行道跟路面間的高差,也可以維持人行道跟騎樓的高差都符合無障礙2.文心路高程跟騎樓高程都不變,那就把那一段人行道做的更斜,藉由斜度大的人行道來維持道路,人行道,這幾戶騎樓之間的無障礙環境3.騎樓墊高的部分由屋主自行降低高程4.跟現況一樣以斜坡處理不知公共工程應該要怎做才能符合公眾利益呢?是說整條路每一間的騎樓高程都自己蓋自己的,大家都不一樣高,那參考點是要以誰的為正負零基準呢?還是讓人行道配合每一戶不同高程,蓋的斜度四處變化跟波浪一樣呢?或者如朱暖英議員說的,人行道好好的幹嘛改呢,就照原樣繼續用就好啦,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作就不會錯了
檢舉人行道違停兩次 得到的結果其中一項如下二、「違規停車」的現象與風氣,單憑警方重復不斷地取締、告發,要達到「無違停」的效果十分不容易,必須還得針對針對交通工程、法治教育,甚至是人民道德觀念等方面改善教化,有賴各政府部門共同努力推展,方能使交通環境獲得顯著的進步,在此提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