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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漏水 如何申請民事訴訟 損害賠償(台中高鐵區 寶嘉的和俊)

那曬衣架跟原設計是兩回事...

你真的知道什麼叫變更設計嗎...
197414 wrote:
原本沒這東西擅自變...(恕刪)

liohcl wrote:
當然要賠償 晚上三點起來上廁所 看到天花板濕濕的 失眠到天亮 隔天精神不好 走路摔倒

是不是要精神賠償 這又不是第一次 去年十月就說過一次了

提告或許建商會比較全面性積極的處理 可是沒想到管委會竟然放了一個衣架在上面 ...(恕刪)


要求精神賠償的因果關係太牽強. 最好不要在社區這樣講,傳出去也不好聽.
重點是要求管委會作防漏水處理. 不必糾結於衣架.


小葉叔叔 wrote:
照你這樣說
屋子不要蓋頂樓不就甚麼問題都沒有了


要怎麼才能不蓋頂樓呢?

十層的大樓, 不要蓋頂樓 (十樓), 剩九層
這時九樓變頂樓了, 接著不蓋九樓, 剩八層.
這時八樓變頂樓了, 接著...
...
...
...
只能蓋一樓平房了, 屋頂還不能鋪平, 只能蓋雙導水的屋頂...

nengr wrote:
看您照片應該有幾年屋齡了,頂樓漏水是找管委會



2013年初交屋
三年還算新屋
照片看起來真的有些心酸
加油了
這個建案 不是2013年年初

是2014年6月第一批交屋 大部分都九月十月 過了民俗月交屋

所以不到兩年
一點小建議。
敝人是住在一樓,圍牆滲水進來我家。
跟管委會拉鋸了一年的時間,終於在這兩天動工了!

在這一年之間,也考慮過上法院。找過民代。也找過市政府。
最後一點小心得跟你分享
*基本的觀念就是:
1.時間:因為是公共設施,必須由我們選出來的管委會去開會決議"怎麼修理"or"何時修理"。
2.錢:因為錢是公共的費用,必須由每個月的會議決議,超過一定金額(端看您社區的規章),需要全體住戶投票表決。


*個人立場:
1.所有的溝通一定要錄音or文字or影像存檔。
2.千萬不要亂簽切結書。
3管理費要按時繳納。
4.每個月的管委會議,一定要參與。不要私下找任何幹部討論,沒有用,開會的決議才是一切。
5.看清楚社區的規章,因為它是社區的憲法。法官跟市政府也是以此為主!

*可尋求單位:
1.台中市都發局:電話:04-22289111
此單位用來檢舉,管委會未依大廈公寓管理法執行義務,開罰,然後限時限期改善!
ps.很重要!!千萬不要跟專員討論細節,直接說出要檢舉**大廈**管理會,未執行義務。就會開始查證!

2.地區公所:公所會找雙方人馬來開協調。

3.找建築師公會(自費),土木公會鑑定(自費),漏水或滲水的主因,並估價。並請律師出一份存證信函(自費),令限期改善。

4以上如果都行不通的時候,才建議上法院。因為所有事證,在上述都拿到了。

有需要可以私訊討論^^

liohcl wrote:
頂樓已經在漏水了 ...(恕刪)


現在有很厲害的防水工程

跟噴漆一樣

簡單 超快乾 大概30秒就乾了

而且伸縮率很高 所以可以直接噴

但是反而變成 排水要做好
再笨的也要買頂樓
漏水真的好處理

遇到一個很吵的樓上住戶
就搞死你
被樓上吵是不分晴天或雨天

我買房子不是頂樓絕不考慮





風吹大喇叭 wrote:
再笨的也要買頂樓漏...(恕刪)



漏水 好處理的話

樓主需要這般煩惱嗎?
標準做法是

1.存證信函寄給管委會限15天改善
2.15天後,再次存證信函寄給管委會限15天改善
3.花三萬元(至少)找結構技師、建築師、土木技師公會任何一家公會鑑定 (鑑定費法院可能判一人一半或管委會負責)
4.鑑定出來若確定是管委會疏於維護頂樓而造成你家天花漏水,則可自行修復
5.找廠商施工,保留單據
6.提單據、民事起訴狀寄到簡易法庭
7.出庭一次(頂多兩次),雙方可各自表述意見,但法院只看證據。
8.判決,通常有公會鑑定的話,你勝訴機會很高
9.在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執制執行,但要跟法院說,管委會的錢在哪,就可以強制執行了

簡易庭通常半年內搞定,一般民事庭半年到兩年都有可能

雙方不服可以各自上訴

不會寫訴狀再跟我說!
**成就對的事情比做對事情更重要~共勉之!KHS T2+C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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