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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不掉加價賣?

板上一堆人試圖摸頭,我看都是某人找來的,告就對勒,跟我有沒關係,當然沒關係,但我住海邊的!
andylong19810406 wrote:
別擔心
我會給你機會在法院跟法官好好解釋地
想不到現在投資客自識自己法律知識比法官強耶

六藝君子 wrote:
建議可以先搞懂什麼是告訴乃論跟非告訴乃論

良心建意 wrote:
板上一堆人試圖摸頭,我看都是某人找來的,告就對勒,跟我有沒關係,當然沒關係,但我住海邊的!



法院是萬般不得已才走滴..


鄉民們看看熱鬧便罷..試問有幾個人打過官司..打官司跟買房一樣..講成本..也講效益..過程同樣痛苦艱辛.....總之..別人嘴砲..自己不也嘴砲.....讓司法官們多點睡眠品質..

清水奈奈 wrote:
法院是萬般不得已才走...(恕刪)


andylong19810406 wrote:
哈哈哈哈.....盡...(恕刪)


每坪千萬不遠矣
文才哥粉絲俱樂部開張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707171&p=1
清水大大的話~~~→認同+1~~~
DDT14 wrote:
再不買過不久要兩千萬...(恕刪)

snoopy9520 wrote:
報告版主,小弟針對您標題,感想如下

這個是開價的更動,參考意義不大!

應該是要看成交價。...(恕刪)


有些時候 某一個特定物件開價頻創新高 可能是故意拉抬 要出其他物件...

至於 這個特定物件 是不是真心要賣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小弟手上有塊地 賣了五六年 開價永遠是該地區最高價 當然沒成交過...

仲介最喜歡帶買方 先來看看這塊地 再去看別塊

四周地主也喜歡我 永遠領先市場的開價 讓買方不會拿刀亂砍

至於有沒有成交 小弟影響不大 班還是要上 飯還是要吃
六藝君子 wrote:
毀謗罪是告訴乃論, ...(恕刪)


嗯,謝謝六大!小弟年輕不懂01的興訟頻率,但,法律資源有其限制,

且個人愚見認為這裡是房產論壇,不是司法論壇,

而觀事主兩人這樣對話,應該有他們各自的理由!


良心建意 wrote:
板上一堆人試圖摸頭,我看都是某人找來的,告就對勒,跟我有沒關係,當然沒關係,但我住海邊的


良大,海邊??

摸頭?某人找來?

那麼讓您這樣篤定的證據何來?

小弟個人認為這樣也許是一種表徵的罪-完全依賴主觀情緒捷徑會違反統計的邏輯,這是思考的"罪"

頭一罪=過度的偏好預測某一個不太可能發生(機率)的事件會發生。

頭二罪=對證據的品質不太敏感。


論壇是個人針對議題談論,為了要實用,我想不管住哪,

個人意見多少也要被機率的邏輯所規範,以提高論壇的參考性,

且這裡是C大的房市樓,良心建議,讓我們針對主題討論吧!
CCJ1128 wrote:
仲介最喜歡帶買方 先來看看這塊地 再去看別塊


C大,就是有你這樣的.這也是一種罪!

所以,買房路跟人生路一樣,根本看不到警告標誌!

網路說的,真的聽聽就好,進場還是在事前了解交易的所有要件!
賣不掉 再花一點錢 整修 加一兩百萬 鎖定不一樣的客戶群

反而 可能很快成交
這篇不錯啊。

讓更多想要用一生努力所累積下來的錢,去買個合理價格房子的首購族知道人家怎麼玩你的手法。

我還是不懂,只是買了來持有,沒有為地段,土地加值的人,為什麼可以享受增值,有人可以說明一下嗎?

(不要跟我說有裝潢房子啊,房子是來折舊的)

所有努力上班的中產階級,真的是政府和那些不事生產的人口中的肥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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