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點誇張啦,不過確實是有這樣做!
那天是周五,
一早去銀行領現金的時候,行員叫警衛送我大嫂上車,還說要請警車護送她回家,
我大嫂還愣問:『有這麼嚴重嗎?』堅持不肯,怕左鄰右舍看到無從解釋。
當天下午在仲介處與屋主碰面,
價格談妥現金下訂,屋主反而不肯收現金,他說:拿這多現金回家,銀行又到下周一才上班,不是自找麻煩?
最後是開現金票下訂的。
當天又拿著現金回家,換我大嫂睡不著,怕萬一被偷,呵呵(錢太多活該)!
拿現金只是展現誠意吧,否則仲介一付以為你隨便出說說,不敢約屋主出來。
有人說可以先下斡旋金,但聽說很多下斡旋惹爭議、被沒收的糾紛,才會拒絕仲介要求用斡旋金約屋主,而直接拿現金。
出招還是要顧率安全吧,我大哥的做法參考參考,希望你可順利成交^^
馧兒 wrote:
是有點誇張啦,不過確...(恕刪)
這樣做只是增加風險而已…
人家屋主也不拿現金…
結果你星期五到星期一身上帶著那麼多現金…
痛苦三天…
真的有誠意…
簽個要約書…
附張支票…就很有誠意了…
帶那麼多現金真的沒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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