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3~5年的社區很多公設都開始慢慢損壞,必須定期保養修繕,才能維持。
修繕保養本身就是要花錢,新的社區一開始就要有存錢的觀念,再開源節流,等到5、10年後,社區設備慢慢損壞,才有錢可以修繕...而不是一開始狂辦活動,甚至降低管理費,對社區未來都不會有好處
保全是可以要求保全公司改善,不該善就再找其他保全公司
這是社區本身管理的問題
是管委會與全體住戶該面對處理的問題
管委會主委不適任可以連署罷免
相信很多住戶也只會私下抱怨,自己也不願跳出來當委員,管委會也是住戶。
住戶太多的社區確實不好管理,主要還是要看管委會有沒有想要做事,以及住戶水準...
你覺得他做的不好,下屆你也可以自薦來當委員,把社區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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