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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刪除~謝謝~~!!

THY wrote:
但還要看是不是法定停車位
基本上我不會選獎勵停車位(恕刪)

新建案獎停車位不會跟住戶車位混在一起。
(需規劃供不特定人停放之公用停車場)
我會選114。
梯廳出入口容易被搬東西撞到。
而且114是靠柱子,又不是靠牆,ok的啦。
realestateguy wrote:
而且114是靠柱子,又不是靠牆,ok的啦。(恕刪)

有什麼不同?撞到柱子,車子比較不會損傷
sunyearhuang wrote:
有什麼不同?撞到柱子(恕刪)


您真的有開過車嗎
還有現在新建案沒有獎停了喔
mbrrhf218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恕刪)

請問你馬上簽約.或可暫緩1周才簽約?
如果是後者.告訴代銷.妳給的車位太爛
沒有合意的車位.這個契約我很難簽....
說不定.幾天後.好車位就變出來了.
realestateguy wrote:
您真的有開過車嗎笑

討論就事論事好!別損人。
我還是用問號請教呢。

realestateguy wrote:還有現在新建案沒有獎停了喔

100年以後申請之建案,獎停車位需規劃供不特定人停放之公用停車場(基於社區保全,也會審查其車輛動線是否和住戶停車場分開)。
至於100年以前申請的建案,購買獎停車位仍適用84年10月3日肉政部所做之解釋:「關於獎停車位使用權問題,「應由所有權人、使用人依使用管理約定為之,所有權人亦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這項解釋實質上排除了公眾使用,這樣的獎停車位並沒有什麼不好,且因可獨立買賣也算是一個優點(法定車位不能獨立買賣)。
獎停車位100年前後不一樣
sunyearhuang wrote:
討論就事論事好!別損(恕刪)


他除了口氣的問題,其實他講的沒錯

至少我目前看到的建案(約20個)

沒有一個有獎勵車位的

貼一個9年前的公文沒有用,那是過去式

現在大多都是幾戶就配幾個車位,頂多多2~3個
賢人 wrote:
他除了口氣的問題,其實他講的沒錯
至少我目前看到的建案(約20個)
沒有一個有獎勵車位的

他說的是不要(買)獎停車位,不是沒有獎停車位。
因為新建案的獎停車位不能像以前一樣當住戶的專用車位使用,己經失去最大的誘因,所以申請就少了是沒錯。
但還是有建案是有喔,只是要規劃公用停車場,通常變成公設。因為獎停車位還是有容積獎勵,所以大型商業區的建案還是有獎停車位(因為獎停車位當公用停車場才有生意,承購戶才願意買單)。

賢人 wrote:貼一個9年前的公文沒有用,那是過去式
現在大多都是幾戶就配幾個車位,頂多多2~3個(恕刪)

怎麼沒用,現在建案審查都是依新規定啊!(不然怎會你說的知道的建案都沒有獎停車位)
這跟配幾個車位無關,建商要多配車位給承購戶,除了法定車位外可多建"自設車位"(通常豪宅才會配多於三個以上的車位吧,自設車位和獎停車位一樣可以獨立買賣,不必依附主建)。

我住的重劃區,較早的建案依內政部舊解釋(我住的大樓就是,很多住戶車位就是獎停),較後蓋的建案就是依新規,所以就有公用停車場(獎停車位規劃出來的公用停車場)
sunyearhuang wrote:
他說的是不要(買)獎(恕刪)


現在新建案的確沒有獎停了喔^^
請查獎停落日條款^^
還是我們對 “新” 的認知不一樣呢
realestateguy wrote:
現在新建案的確沒有獎停了喔^^
請查獎停落日條款^^
還是我們對 “新” 的認知不一樣呢

是!
但要獎停絕跡,還要一段時間。(註)
要買新屋適用於舊規(獎停當自用車位,像我住的案)的大概沒有了。
但適用新規(獎停不能當自用車位)的建案還有喔(獎停當公用收費停車場),有興趣我介紹你買。
落日日期指的是申請日期,要真正落日(新屋完全沒有獎停車位)尚要一段時間。

重點是我在回19樓T大的話,他說不要選獎停車位,並不是說沒有獎停車位。
現在新屋的確還有獎停車位的建案(很多建商搶在落日前申請然後慢慢蓋),但應該沒有可自用的獎停車位了,所以我才回:新建案獎停車位不會跟住戶車位混在一起。
不知這樣解釋,可以嗎?

(註)原本的獎停落日了,但地方政府可依照停車場的設計方式,給予不同的容積獎勵。只要還是有利可圖,獎停車位就不會真正絕跡,只是此獎停非原來的獎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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