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asy wrote:
台中市套房,權狀13.8坪,管理員說我戶計算是23.62坪(公設快10坪),....
所以貴大樓權狀是只登記室內實坪?公設沒登記在內?
還是說公設快10坪,表示室內只有4坪?公設比71%?
如果以上都不是,那是否能直接問管理員23.62-13.8=9.82坪是哪部分?因為一般房屋所有權狀登記坪數已經把公設都登記在內了,就算管委會多收這9.82坪的管理費有所本,說明清楚也應該是他們的義務吧
BTW,1890/23.62=80元/坪不算不合理,但要看管理品質而定。1890/13.8=137元/坪算是相當貴,比飯店式管理還貴,可以盯著財報和管委會會議記錄看有沒有黑幕。